盐边县召开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专项工作安排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1-05-26 来源: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暨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专项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精神,深刻汲取钒钛高新技术开发区企业非法倾倒尾矿渣事件教训,扎实开展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5月25日下午,盐边县召集各乡镇、县工业区管委会和县级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盐边县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专项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由盐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梁天福主持,县政府副县长周晓强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盐边县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传达了市环督办副主任陈星钢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暨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专项工作安排部署会上的通报材料、李文飞副市长在攀枝花市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专项工作安排部署发言提纲、林建国副市长在攀枝花市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暨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专项工作安排部署会上的讲话等材料。
周晓强副县长强调:一是要提高站位,本轮督察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更严,对反面典型曝光力度更大,对督察关注范围更广,对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标准更高,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追责问责的强力度更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利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前不多的时间,加力加劲再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确保不发生滇池、黄山等具有全局性、颠覆性和系统性的负面典型案例。二是要主动作为,对标对表本轮中央督察工作重点,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关注的5个方面、省督导组指出的攀枝花应关注的15个问题,针对敏感区域薄弱环节和明显短板,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要开展全覆盖回查回访,对涉及的中央领导批示、中央督察、省级督察、长江黄河和群众信访投诉问题整改情况,逐项梳理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三是要严格按照我县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扎实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