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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

四大难题导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难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20-10-30 来源: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污水革命”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之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对盐边县推动“生态立县”“康养名县”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盐边县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始终面临着四大难题,成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路上的“拦路虎”,阻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跨上新台阶。

  一、盐边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问题

  1.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严重不足。通过近几年的努力,盐边县在部分行政村已建设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1座。按照《盐边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0-2020年)》要求,2020年要达到85%的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目标任务,全县应建设收集处理50人(或15户)以上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59座,建设数量严重不足。

  2.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设计不合理。盐边县南北降雨量差距大,最高值是最低值的1.69倍。通过现场调研,盐边县农村生活污水的黑水部分大都通过沼气池或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业灌溉,灰水部分在南部旱季能得到有效收集和利用,在雨季未处理直接外排的情况时有发生,在中北部常年都有未处理直接外排的情况。从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来看,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偏大、进水浓度设计偏高、前处理设施设置不规范或缺少前处理设施,尤其餐饮、农家乐行业未按要求设置格栅和隔油池等前处理设施。

  3.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不健全。盐边县地域面积约3326平方千米;农村人口数量约18万人,居住分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点位多、规模小、投入大、收益少等特点,社会资本不愿投入、农村居民无力投入,只能靠财政资金投入,投资来源单一。据《盐边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0-2020年)》显示,盐边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费用水在0.4-1.0万元/吨之间,要达到85%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设施建设费用高达1.6亿元。资金缺口大,近年来上级生态环境治理资金投入我县仅330万元,县本级财政支出压力非常大,需要大力拓宽投融资思路和渠道。

  4.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机制不健全。从全县已建的21座污水处理设施后期管理、运行和维护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运行、维护和管理主体不明确,时至今日,县给排水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出台涉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相关办法,造成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和受益单位权责不明,甚至无人管理的状态;二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需要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含量,目前从事盐边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的人员基本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三是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的资金没有保障,村集体积累多一些的行政村可以从集体共有资金里面开支、实现集中供水的行政村可以从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中开支。盐边县大部分行政村集体经济不发达,几乎没有集体积累资金;盐边县大部分行政村也未实现集中供水,几乎无人且也收缴不到污水处理费,这部分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资金没有相应保障。

  二、盐边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策建议

  1.突出规划引领,全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盐边县已编制《盐边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2年)》,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前瞻性和指导性,充分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环境功能区划、人口分布等因素,科学安排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时必须同步配套管网。按照统一的规划,分步建设,分批实施,近期、中期、远期相结合,先行实施污染负荷较大的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优先考虑示范作用明显的点位,既尽力而行,又量力而行,全方位推动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突出技术创新,科学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所需的技术具有极强的综合性, 要加强各种相关技术的整合。结合辖区地形和社会经济情况,各乡镇设计污水处理工艺尽量控制在2种以内,并考虑辖区农村自然环境特点和运行问题,优先采用生态处理等无动力、无人值守、工艺设备简单、维护周期年均2至3次的技术,充分考虑生态系统对生活污水的消纳能力和回用需求,因地制宜,探索出最适宜盐边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3.破解资金难题,有力支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是加快制定、完善和细化可操作的农村环卫设施建设财政投入和相关环境经济政策,鼓励国有、民间资本投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提高农村环卫设施的投资强度;二是多方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积极包装、申报项目,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三是合理收取污水处理费用,按区域村民平均年纯收入,在集中供应自来水的地区,将水处理费并入自来水收费体系,在分散供水或自供水地区,试点农村集体经济承担或农户按人口按年均摊维护运行费用,政府统一调控补助的形式,并适时推广,以减轻财政负担。

  4.建立健全机制,持续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是建立“政府统一协调、乡镇全面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行政村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县、乡政府及各部门的管理职能,设置必要的考核机制,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不再缺位;二是建立“分散巡视、集中运营”机制,分散巡视即各村社环保网格员按要求频次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巡视,集中运营即培育污水处理技术服务市场,采用乡镇购买服务形式,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给专业运维公司统一运营,网格员发现设施异常后联络公司统一调配维护,可试点以乡镇集中污水处理厂(站)为依托,将各村社污水处理系统委托运营,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