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关于比选盐边县环境应急物资采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0 来源: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拟对盐边县环境应急物资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相关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环境应急物资采购,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资金来源为2020年省级第四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采购预算金额7.0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采购内容:根据《关于做好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物资补充采购工作的通知》中重点市(县、区)环境应急物资补充采购指导清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实际情况,编制了《盐边县环境应急物资补充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四、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比选申请单位具备履行合同的必需产品;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评选时进行审查。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比选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六、提交资料的时间及要求
请有意参与本次项目比选的单位将上述资料文件加盖鲜章密封好后提交给比选人,提交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18:00前,提交地点为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榕树街泰隆商务大厦东楼10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七、提交资料的内容要求
(一)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盐边县环境应急物资参选清单》;
(四)比选相关资料(详见比选方案)。
八、比选方法
比选人将在要求的资料提交时间截止后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单位的资格、报价、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估,比选确定最终的评估单位。
九、联系方式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大厦10楼1011
联系人:李先生 庞先生
联系电话:0812-3502708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