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关于编制《新民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论证方案》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拟通过比选方式采购《新民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论证方案》编制单位。
一、项目名称
新民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论证方案
二、比选单位
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
三、比选单位详细地址
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南路130号,盐边生态环境局一楼会议室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编制《新民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论证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五、参加单位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维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经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比选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提供原件备查。
六、比选方式
在符合单位资格条件下,综合评分最高者中选。
七、报价
此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万元。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取消参加资格。
比选申请书递交
(一)比选文件获取:电话联系获取。
(二)时间: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须在2024年7月23日9:00时前(北京时间)提交比选申请书正本1份,副本2份。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函寄的比选申请书,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书,不予接收。
(四)比选结果将在盐边县人民政府公网站上公布。
十、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扶女士
联系电话:0812-3969489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