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关于《盐边县雅砻江菩萨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7 来源: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项目概况
盐边县雅砻江菩萨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内容:保护区标识标牌设置:界牌12套、交通警示牌16套、宣传牌8套;保护区隔离防护措施建设工程:隔离防护网2276m、应急事故导流池10座、围栏门6个、隔离防护网基座2276m、桥面径流收集系统10套;应急基础设施配套:应急物资储备站1座、净水活性炭等应急物资1套;保护区监管能力建设工程:视频监控设备和基础7套、4G无线网卡7个、萤石云账号1个、视频监控平台1套。
二、项目名称
盐边县雅砻江菩萨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三、比选单位
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
四、比选单位详细地址
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南路盐边生态环境局一楼会议室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开展盐边县雅砻江菩萨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督与管理工作,完成监理的职能职责和监理报告的编制。
六、参加单位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维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经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比选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5.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提供原件备查。
七、比选方式
在符合单位资格条件下,综合评分最高者中选。
八、报价
此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15万元。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取消参加资格。
九、比选申请书递交
(一)时间: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须在2024年5月21日15:00时前(北京时间)提交比选申请书正本1份,副本2份。
(二)本次比选可接受函寄的比选申请书,但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书,不予接收。
(三)比选结果将在盐边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
十、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12-3969151
特此公告。
附件: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关于《盐边县雅砻江菩萨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比选文件.doc
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