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关于盐边县祥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地块污染土壤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5 来源: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
关于盐边县祥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地块污染土壤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作为比选人,拟对盐边县祥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地块污染土壤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诚邀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盐边县祥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地块污染土壤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项目比选
二、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金额为9.00万元(大写:玖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项目概况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334号)文件要求:“列入《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超过半年不开发利用,或暂不具备修复条件的地块,应采用工程、技术和政策等管理手段,将地块污染物固定或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3〕17号)文件,我市共19个纳入《名录》的地块需要在2023 年底前完成土壤风险管控或修复。
四、项目要求
按照《攀枝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开展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攀污防攻坚办〔2023〕26 号)、《暂不开发利用受污染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指南》(DB11/T 1967—2022)等相关要求,结合地块污染土壤风险管控成果,开展地块污染土壤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工作。
1.更新地块概念模型:在资料回顾、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基础上更新地块概念模型;
2.布点采样与实验室检测;
3.效果评估:工程性能评估,检测结果分析;
4.提出有针对性的后期环境监管建议;
5.完成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提交资料要求
(一)比选申请文件;
(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经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原件;
(五)团队能力的相关佐证资料;
(六)报价函(比选报价即完成该项服务所应包含的所有费用,要求按照工作内容作出详细报价,若只提供总报价的将作废标处理。因比选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比选单位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要求以上材料及所涉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封装装订成册。参选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七、比选方法
请有意向单位于2023年12月25日上午9点前将上述资料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密封好后送达或邮寄至攀枝花市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南路130号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监测站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我局将于2023年12月25日上午9点30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单位资格、技术方案等进行比选。比选结果将在攀枝花市盐边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攀枝花市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南路130号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监测站会议室
联系人:胡林涛
联系电话:0812-3969790
特此公告!
附件: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关于盐边县祥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地块污染土壤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项目.docx
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