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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关于盐边县城区YP2020-01#(县医院北侧地块)规划调整及指标论证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11 来源:盐边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盐边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

关于盐边县城区YP2020-01#(县医院北侧地块)规划调整及指标论证报告公示

盐边自规〔202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图予以公布。现将盐边县城区YP2020-01#(县医院北侧地块)规划调整及指标论证报告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盐边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项目现场、盐边县公众信息网。

二、公示期限:2020511-202069日(30日)

三、意见反馈渠道:

在公示期限内,若有意见的,则请通过电话或书面邮寄方式向盐边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请以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方式进行,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盐边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403

联系人:马志华,王敏

邮编:617100;联系电话:0812—8664959

特此公示。

 

附件:1.盐边县城区YP2020-01#(县医院北侧地块)规划调整及指标论证报告简介

2.盐边县城区YP2020-01#(县医院北侧地块)规划调整及指标论证报告相关图纸

 

 

                                                                                盐边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

                                                                           2020511     

 

 

 

附件1

 

 

盐边县城区YP2020-01#(县医院北侧地块)

规划调整及指标论证简介

 

一、规划调整及指标论证背景

随着成昆铁路复线攀枝花东站(盐边站)的建成及盐边县城市总体规划南拓战略的实施,盐边县已启动桐源新区的规划建设工作。为了带动新区发展建设,城市体育公园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施需重新整体规划布局。

本次规划主要涉及《盐边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中的体育设施用地,原总规中县城体育公园用地紧邻县城医院。按照我国《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综合医院的选址周边不能有少年儿童聚集场所、环境必须安静,若原体育公园建成后将对医院将形成一定的干扰,本次规划对原体育公园设施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和研究调整后用地相关控制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的引领作用,保障国有土地的集约利用,加快闲置土地的有效利用,需对新县城县医院北侧地块建设用地等相关用地性质和指标论证,使区域用地符合县城发展需求,并对项目地块的相关条件和规划指标进行调整,以为项目开发建设提供行政许可依据。

二、规划调整及指标论证背景

根据相关要求,结合规划及实际情况,进行规划调整方案编制,并针对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规划调整的意见与建议,为规划管理和实施提供参考,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一致性。

三、规划调整原则

(一)公共服务设施类用地调整符合城市南拓战略,调整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只增不减

(二)优化土地配置、集约利用土地原则

(三)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合理优化的原则

四、规划调整理由

(一)成昆铁路复线攀枝花东站(盐边站)的建成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南拓战略,县委、县政府已启动桐源新区的规划建设工作,新区中已规划县级体育用地,且用地规模大于原规划中该处的体育用地。

(二)原医疗卫生用地(A5)县人民医院用地北侧与南侧高差较大,建设填方量加大,经济性较差。

(三)原规划中,该地块周边已有:橄榄坡公园、盐边县人民医院、盐边县桐子林镇中心小学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推动新区发展,将该处体育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及部分医疗卫生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有利于提升该片区土地利用价值,且为新区发展提供助力。

(四)原行政办公用地(A1)内现状为稽征所与汽车修理厂,稽征所原为政府下属单位,因政府改制,该单位现已改制为企业,且该处办公楼已闲置。

(五)盐边县城区内,规划行政办公用地已能够满足未来行政使用要求,且在大力推进智慧政务办公系统的情况下,该处行政办公用地将不再需要。

五、规划调整内容

(一)本次规划调整将磨石箐A-01A4体育用地)、磨石箐A-03A1行政办公用地)两个地块全部调整为R2二类居住用地。

(二)将磨石箐A-02A5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用地)地块北侧13205平方米调整为R2二类居住用地。

六、指标论证结论

(一)用地边界

用地边界主要根据盐边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纳入论证研究的用地范围确定,经与盐边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桐子林镇人民政府现场踏勘,本次论证建设用地面积91680.11平方米。

(二)用地编号和性质

盐边县城区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盐边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提供宗地代码,YP2020-01#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YP2020-02#用地性质为A5(医疗卫生用地)。

(三)地块控制指标

YP2020-01#地块控制指标:用地面积为91680.11m2容积率为2.2,建筑密度为22%,绿地率为35%

YP2020-02#地块控制指标:用地面积为52360.42m2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现状保留不变。

 

 

附件2

 

 

盐边县城区YP2020-01#(县医院北侧地块)规划调整及指标论证相关图纸

 

 

 

场地周边现状

区位条件

原总规用地布局示意

调整后总规用地布局示意

指标论证后分图图则

意向方案总平面图

意向方案鸟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