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钒钛产业开发区制氢加氢一体站选址及用地指标论证事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7 来源: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钒钛产业开发区制氢加氢一体站选址及
用地指标论证事宜公示
盐边自规〔2023〕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按程序将钒钛产业开发区制氢加氢一体站选址及用地指标论证事宜公示如下。
- 公示地点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公示栏)
盐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anbian.gov.cn/)
二、公示期限
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26日(30天)
三、意见反馈渠道:
若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通过面谈、电话、网站、邮寄或送达方式反馈至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反馈有关公示意见的采纳和处理情况。
联系地址: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1室,联系人:苏峰,邮编:617100,联系电话:3968828
特此公示。
附件:钒钛产业开发区制氢加氢一体站选址及用地指标论证事宜公示说明及主要图纸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7日
附件
钒钛产业开发区制氢加氢一体站选址及用地
指标论证事宜公示说明
一、项目背景
随着盐边县钒钛有关产业强劲发展,氢能源技术的普及,使得氢能源货运卡车已成未来必然趋势。盐边县大力推进新能源货车燃料补给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拟在钒钛产业开发区内适宜位置处选址新建一处制氢加氢一体的货运卡车补给站。因此对钒钛产业开发区制氢加氢一体站进行用地选址,并对相关用地进行指标研究论证。
二、主要内容
用地选址:拟选用于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用地位于盐边县安宁园区内南部区域,用地西侧毗邻园区主干道,向北至G5高速盐边匝道,向北至国道G353,用地区位条件良好,周边交通联系便捷。经相关部门现场踏勘、会议研究及用地权属调查,最终确定本次论证工作的用地面积为12082.82m2(约为18.12亩)。用地内现状中心区域为自然空地,且较为平整;用地位于山坳之中,用地北、东、南三面为自然高边坡,西侧临园区主干道。后期项目建设时,采用相关工程手段处理高边坡后,三面环山形成自然保护屏障,适宜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
拟建项目用地的确定,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需求、相关安全距离要求等实际情况。因此,本次研究确定的拟建项目选址用地、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较为合理可行,有利于加强城乡规划的引领作用、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论证后地块及控制指标:结合现状实际用地权属、现状道路、周边现状输电线路等实际影响因素,论证后拟确定地块用地编号为安-25,用地面积为12082.82m2,用地代码090105(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容积率≤0.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开口方向西,为三级制氢加氢一体站、充(换)电站建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