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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

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打击假冒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各社会组织:

  现将《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攀安办函〔2023〕10号)精神传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全县各类社会组织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主动防范

  前期接到反映,各类假冒消防培训机构频频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假冒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严重威胁,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带来的深远危害,给消防救援队伍形象带来的恶劣影响。各社会组织需进一步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加强自身建设。

  二、开展自查自纠,自觉主动报备

  各社会组织有无开展安全消防专业培训或高价兜售消防产品的行为,如有不合规的单位和企业与组织上门推销消防培训和销售消防器材等行为,及时报告相关单位进行调查。

  各社会组织于2023年4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股。

  盐边县民政局 

  2023年3月9日

  (联系人:黎国志,联系电话:0812-8656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