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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盐边县公安局“三强化”全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发布时间:2024-03-15 来源:盐边县公安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盐边县公安局

三强化全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盐边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加强家庭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切实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

一、强化综合协调治理。一是运用警综平台,实时动态管理。会同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走访调查,搜集、整理辖区留守儿童的具体资料,在警综平台的实有人口采集工作中标注留守儿童标签,并通过一标三实采集维护工作,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效掌握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方面的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教育工作。二是部门联合宣传,营造保护氛围。各基层村(社)民、辅警主动与各级工会、妇联、人民调解等组织建立联合协调制,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0次,排查化解家庭矛盾纠纷2起,有效维护了家庭弱势群体尤其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处置规范程序。一是规范程序,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根据农村家庭暴力情况统计,总结出及时、稳定的家庭暴力警情处置规范程序。接到家暴警情后以最快速度出警,到达现场后将伤者及时送医;及时控制加害人,避免伤害升级,稳定家属情绪,稳控现场情况,并做好目击证人的现场询问和信息登记;收集证据并进行固定,处警后将家暴情况反馈村委(社区)、妇联、政府综治办等部门后期共同跟进化解。二是依法处理,有效制止暴力行为。本着初犯尽量调解、化解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和谐的初心,分类处置家庭暴力警情。对于家庭暴力情节后果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并联系村委(社区)对加害人进行教育。对于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已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关爱帮扶救助。一是开展关爱活动。结合三八妇女节、儿童节等节日,组织民警到学校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为留守儿童发放文具、书本等礼物,并与孩子们亲切交谈、鼓励他们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养成健康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二是落实关爱举措。多次举办警民恳谈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宣讲会,了解妇女儿童的困难需求,联合社区、村委为辖区有困难的妇女儿童解决安家落户、子女就学的问题。夯实社区警务工作,强化上门回访,让妇女儿童时刻感受到安全和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