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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0年6月精减退职人员救济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8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盐边民政〔2020〕157号

 

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发放2020年6月精减退职人员

救济经费的通知

 

永兴镇、红格镇、新九镇、惠民镇、红果乡、渔门镇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16〕15号)文件,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城乡享受本人原标准工资40%和定期定量救济的精减退职老职工,平均救济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 2020年6月县民政局对各乡(镇)2019年精减退职老职工人数进行了审核。经局党组会研究,由县民政局导入“金保网”直接发放各乡(镇)精简退职老职工6月救济经费(金额见附件),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特此通知

 

附件:

1.盐边县2020年6月精简退职人员救济经费拨付表

2.盐边县2020年6月精简退职人员补助发放花名册

 

盐边县民政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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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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