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2020年4月农村特困供养人员 生活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6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民政〔2020〕74号
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2020年4月农村特困供养人员
生活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政府第17届113次常务会议议定:“从2017年1月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调整为620元/人/月,集中供养标准调整为700元/人/月,年御寒费400元”。2020年3月底各乡(镇)上报了2020年4月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名单、取消死亡或失踪人员名单,根据省、市民政要求,经研究发放4月份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费,供养人数共1272人,其中集中供养461人、分散供养811人,共需支付生活费825520元(分散供养502820元、集中供养322700元)。请各乡(镇)尽快将分散供养人员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卡号等信息导入“金保网”,便于民政局审批发放;集中供养人员经费年初县财政局已将预算下达各乡(镇)财政所,如提前下达的预算经费不足,2020年12月由县民政局与县财政局协商追加预算。
特此通知
附件:
1.盐边县2020年4月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发放表
2.盐边县2020年4月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花名册
盐边县民政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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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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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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