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实施2020年4月“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6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民政〔2020〕86号
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实施2020年4月“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工作的通知》(厅办〔2019〕35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发放李小菊等7名成年孤儿2020年4月助学金,每人每月833元,合计5831元。该资金由县民政局直接发放到各成年孤儿本人账户中。
各乡镇要督促指定监护人落实好监护职责,并共同做好孤儿关心关爱工作,帮助孤儿完成学业,顺利走向社会。
特此通知
附件:盐边县2020年成年后继续接受教育孤儿助学发放花名册
盐边县民政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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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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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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