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申报2020年“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2-09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民政〔2020〕27号
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申报2020年“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办中国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19〕33号文件要求。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脱贫攻坚中切实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照护服务工作,现制定盐边县“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 工作基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尊孝、慰亲、关爱、服务”的基本理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精准脱贫,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重要制度,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广大贫困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得到了全面改善。但贫困重度残疾人依然普遍存在照护服务困难。贫困重度残疾人,是全社会最为困难的弱势群体,也是脱贫攻坚中需要帮扶的重要群体。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是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和内在要求,是广大贫困重度残疾人及其家庭精准脱贫的现实需要和迫切愿望。从2016年1月起,每月按时发放困难残疾人两残补贴。2019年开展了盐边县城乡独居、空巢、孤寡老人巡访照护制度工作,通过政府采购招标向社会招标确定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服务总人数为640名,服务期限2年。
二、试点任务和内容
根据“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不同服务需求,按民政部、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19〕33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完善服务网络构架,拓展服务内容方式,由社工组织、志愿者组织、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接并开展服务,满足“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基本需求。
1.入户巡访服务,包含入户巡访和电话巡访
(1)巡访频次:对饮食起居自理能力较差的贫困重度残疾人(一级),每周巡访4次,至少入户2次。对饮食起居有一定自理能力的贫困重度残疾人(二级),每周巡访2次,至少入户1次。
(2)巡访内容:重点围绕家庭状况(家庭关系、经济状况),健康状况(表达能力、行动能力、疾病状况),精神状态(情绪状态、思维状态、压力状态),安全情况(住房安全、水电气安全、出入安全),卫生状况(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周边卫生),居住环境(室内环境、室外环境、邻里关系)等6个方面进行询问、提醒和评估,对重点问题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和处理,并结合居家服务开展相应的工作。
2.集中照护服务,包含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康邻护助站等集中照护
(1)集中活动照护。按“就近、就熟、自愿”原则,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康邻护助站为依托,由社工组织、志愿者组织、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签约就近的乡村卫生院、敬老院等机构或招募低龄、健康老年志愿者开展集中活动照护。对实施照护的机构、组织或个人服务费用、服务方式、支付方式由承接的社会组织与实施照护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协商,并签订服务规范合约。
(2)建设康邻护助站。在全县建设至少20个康邻护助站。康邻护助站为周围有8个及以上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活动巡访照护站点。
3.邻里互助服务
充分利用邻里间距离近、感情亲、易沟通的特点和乡村卫生院、敬老院等机构专业优势,由社工组织、志愿者组织、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招募有公益心、照护经验、服务能力的低龄健康老年人、“4050”再就业人员、农村留守妇女等,采取乡村卫生院、敬老院等机构签约服务和“一助一”、“一助多”、“多助一”等互助方式开展入户巡访、情感倾诉、代购代办、陪同就医、户外散步、照料服务等。
4.志愿者服务
由社工组织、志愿者组织、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或基层社区,招募建立“邻里守望”服务队、党员敬老服务队、红领巾敬老服务队、巾帼敬老服务队等方式,在重要节假日、传统节日定期或不定期到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康邻护助站开展精神慰藉、心理咨询、防病宣传、法律维权、文娱健身等集中服务和入户巡访、情感倾诉、代购代办、陪同就医、户外散步、照料入户服务。
三、试点目标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脱贫攻坚中切实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照护服务工作,盐边县民政局申报开展全县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工作,通过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委托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公司向社会招标确定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为全县1041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开展巡访照护工作,服务期限2年。
四、经费测算
根据贫困重度残疾人实际需求,通过政府购买综合服务标准平均按以下分类情况制定。其中对生活自理能力较差的贫困重度残疾人,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提供陪护、康复、护理、家务等居家服务项目;对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或无生活自理能力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兼顾上门照料服务和集中照护,提供陪护、康复、护理、家务等居家服务项目。一级贫困重度残疾人325名,每周巡访4次,至少入户2次,提供基本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邻里互助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巡访和项目服务100元/人/月,资金78万。二级贫困重度残疾人716名,每周巡访2次,至少入户1次,提供基本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邻里互助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巡访和项目服务70元/人/月,资金120.288万。20个康邻护助站建设42万元。争取省级资金192.23万元,县级配套48.06万元,资金总投入240.29万元。
五、进度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4月完成盐边县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盐边县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资金应专项用于向服务机构购买巡访照护服务、康邻照护站点建设和邻里互助、志愿者服务必要开支,不得用于购买其他商品,不得发放现金,确保政府补助资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二)社工组织、志愿者组织、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建立对服务过程的监督与考核制度,监督形式包括电话访问、管理人员走访、暗访、社会监督等,应定期或不定期查阅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服务过程记录等相关信息,预防不合格服务发生。
(三)社工组织、志愿者组织、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建立不合格服务纠正制度,对出现的不合格服务分析产生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的服务完成率应达100%,贫困重度残疾人或监护人满意率达98%以上,应通过信息的收集与分析,不断创新服务与管理,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四)社工组织、志愿者组织、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开展服务过程中,要根据贫困重度残疾人自理能力、生活状态和服务需求,制定专门的巡访方案,建立健全一人一档巡访照护档案。要利用各种视频设施进行拍照或录像,形成完整的服务流程后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备查。
(五)各乡(镇)要确定专人负责贫困重度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主动搞好配合,确保盐边县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程序规范、服务运作规范、服务人员管理规范。
(六)县民政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服务情况进行电话或现场抽查,并定期对所开展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如检查服务不到位,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服务资格。
(七)凡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政府服务补助或挪作他用的,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七、绩效评价
(一)总体目标。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脱贫攻坚中切实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照护服务工作,盐边县民政局开展全县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工作,通过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委托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公司向社会招标确定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服务贫困重度残疾人总人数为1041名,服务期限2年。
(二)数量指标。符合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工作人数为1041名。
(三)质量指标。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达95%。
(四)时效指标。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巡访、入户达100%。
(五)成本指标。一级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70元。
(六)社会效益指标。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状况逐步改善。贫困重度残疾人政策知晓率达95%。
(七)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贫困重度残疾人满意度98%。
附件:盐边县“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经费
测算清单
盐边县“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经费测算清单.docx
盐边县民政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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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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