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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解决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12月临时价格补贴经费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0-02-09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盐边民政〔2020〕25号                   签发人:王  鑫

 

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解决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12月临时价格补贴经费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发放12月临时价格补贴的通知》(攀发改价格〔2019〕59号)文件要求,现特请示县政府解决2019年12月城乡低保人员、农村特困人员临时价格补贴经费。

一、农村特困人员

截至2019年12月底,12月健在的农村特困人员有1292人,12月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37元/月/人、12月农村特困人员共需临时价格补贴经费47804元。

二、城市低保

截至2019年12月底,12月在册的城市低保户有850人,12月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57元/月/人,12月城市低保户共需临时价格补贴经费48450元。

三、农村低保

截至2019年12月底,12月在册的农村低保户有3896人,12月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37元/月/人,12月农村低保户共需临时价格补贴经费144152元。

以上合计需临时价格补贴经费240406元。

妥否,请示。

 

盐边县民政局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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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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