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李明明和李明福入住市儿童福利院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0-01-13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民政〔2020〕5号 签发人:王 鑫
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李明明和李明福入住市儿童福利院的请示
市民政局:
我县红宝苗族彝族乡李明明和李明福父母亲于2016年6月22日车祸死亡,李明明和李明福2016年10月申请纳入散居孤儿管理,监护人李树纲于2019年10月20日死亡,其奶奶杨华碧现年61岁,肢体四级残,无能力监护。为使两名儿童健康成长,红宝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征求相关亲属意见,申请将两名儿童纳入集中供养,由于盐边县无儿童福利院,无法集中供养,特请求将李明明和李明福送至市儿童福利院进行集中供养。
妥否,请示。
附件:1.红宝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把李明明和李明福纳入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的申请
2.亲属征求意见表
盐边县民政局
2020年1月6日
(联系人:王鑫,联系电话:1398035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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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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