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发放2020年精减退职人员救济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3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民政〔2020〕4号
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发放2020年精减退职人员救济经费的通知
和爱乡、永兴镇、民政局、红格镇、新九乡、惠民乡、红果乡、渔门镇、鱤鱼乡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16〕15号)文件,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城乡享受本人原标准工资40%和定期定量救济的精减退职老职工,平均救济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 2019年1月县民政局对各乡(镇)2019年精减退职老职工人数进行了审核。经2019年2月18日局党组会研究,现将各乡(镇)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经费下拨给你们(金额见附件),请按月将救济经费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直发给精简退职人员,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特此通知
附件:
1.盐边县2020年精简退职人员救济经费拨付表
2.盐边县2020年精简退职人员补助发放花名册
盐边县民政局
2020年1月2日
—————————————————————————————
抄送:市民政局、县财政局
—————————————————————————————
盐边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