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边县安-23-M2/2023-02地块规划指标论证事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6 来源: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盐边县安-23-M2/2023-02地块规划指标
论证事宜公示
盐边自规〔202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按程序将盐边县安-23-M2/2023-02地块规划指标论证事宜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公示栏)
盐边县公众信息网
二、公示期限
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17日(30天)
三、意见反馈渠道
若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通过面谈、电话、网站、邮寄或送达方式反馈至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反馈有关公示意见的采纳和处理情况。
联系地址: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1室,联系人:苏峰,邮编:617100,联系电话:8664959。
特此公示。
附件:盐边县安-23-M2/2023-02地块规划指标论证事宜公示说明及主要图纸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盐边县安-23-M2/2023-02地块规划指标论证事宜
公示说明
一、项目背景
围绕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盐边县紧扣“钒钛首县、滋味盐边”发展定位,全力建设“钒钛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县”,做强钒钛产业生态圈,实现资源就地转化,大力延伸钒钛产业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推动从钒钛资源大县向钒钛产业强县转变。为促进园区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拟对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安宁片区南侧(国道G353北侧)地块开展规划指标研究论证。
二、指标论证
根据现行园区总体规划,结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73-2011)》《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论证后安-23-M2/2023-02地块规划指标拟确定为:用地面积为57062.66㎡,用地性质为二类仓储兼容二类工业用地(W2M2),容积率≤1.2,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开口方向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