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个责任,助力非煤矿山攻坚克难
发布时间:2023-03-29 来源:盐边县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坚持目标导向,落实三个责任。制定下发《盐边县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属地政府、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三方责任”。建立7名县领导对22座尾矿库和2座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并在盐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2022年以来,共开展77次县领导对尾矿库和非煤地下矿山的督导检查。县应急管理局明确全县36座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做到安全监管责任明晰。36家非煤矿山企业增加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强化安全投入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立足源头管控,防范重大风险。按照《盐边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规划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区块,科学合理设置矿权,杜绝人为分割资源。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已淘汰资源枯竭、产能低、安全基础差的小型非煤矿山5座。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停用超过3年的尾矿库已销号13座,并在政府官方网站进行销号公示。制定下发《盐边县重点流域区域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实施方案》,13家在用尾矿库均编制“一库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目前,正在积极引导因建设年限较早,存在基础管理薄弱、生态环境治理措施不完善等问题的5座四、五等尾矿库进行闭库或销库销号。
(三)充实监管队伍,严格监管执法。按照盐边县非煤矿山重点地区安全监管人员配备要求,调整充实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和执法装备。目前,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由原有的5人增加至8人。同时配备执法车辆2台,执法用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装备均得到有效保障。2021年以来,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各类检查210次,下发各类执法检查文书337份,查出一般隐患1052条,现已整改1052条。其中: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11家次,处罚金额28.5万元,现已全部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