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狠抓“四项举措”落实,全力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
发布时间:2021-09-13 来源:盐边县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汛期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狠抓“四项举措”落实,全力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
一是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防汛度汛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会商研判,及时将气象预报、地质灾害预警和防汛减灾、安全生产风险提示等信息转发到一线企业,并督促企业提前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二是压实防汛责任,加强值班值守。县应急管理局严格实行应急、防汛双重值班制度,建立健全县级领导、乡(镇)政府、村委会和企业“四位一体”防汛包保责任,坚持落实汛期值班值守、“三查三避让”和极端天气预警停产撤人等防范措施。汛期以来通过“四不两直”、夜查暗访、电话抽查等方式监督检查企业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值守情况100余次。各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均按要求执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值守制度。
三是修订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督促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战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各企业严格按照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清单配备应急物资,建立企业应急救援兼职队伍。2021年1-8月企业开展应急演练20余次,参加人员560余人次。
四是全面排查隐患,确保汛期安全。入汛以来检查非煤矿山企业80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15人次,查出一般隐患450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起,处罚金额9.2万元。目前已完成隐患整改430条,其余隐患各企业正按照安全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推进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