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民政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6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民政〔2020〕71号
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结合人员变动情况,将盐边县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组 长:王 鑫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肖 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 波 副局长
李晓军 低保中心主任
成 员:孙宗琼 办公室主任
刘万林 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股股长
何恩才 社会事务股股长
吴 松 社会救助股股长
郭万才 县救助站站长
黄 丹 县殡葬服务中心主任
李邦敏 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主任
雷德发 县康复院院长
7个农村敬老院院长(法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晓军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督促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按时收集上报安全生产信息、计划、总结,通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协调、配合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涉及有农村敬老院的乡(镇)院长(法人)按照相关文件以及领导小组安排,定期对辖区内敬老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报送检查情况,对发现问题督促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盐边县民政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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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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