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主体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9 来源:盐边县经济合作和商务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7号)的文件要求,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支持个体户销售主体参加登记备案。经通过各乡镇报送,向县检察院等5个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最终确定盐边艺源电器经营部等6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主体,清单如下:
类别 |
个体户名称 |
消费品以旧换新登记备案销售主体 |
盐边艺源电器经营部 |
盐边县国胜乡大财电器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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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新九乡鸿久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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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红格镇旺达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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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渔门镇凯达电器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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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百天电器经营部 |
即日起,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向盐边县经合商务局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5日。
联系电话:盐边县经济合作和商务局 0812-8899036
审核: 杨 璐 责任编辑: 李志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