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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来源:县发改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按照《盐边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盐边法组办发〔2022〕6号)要求,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建设效能

  一是坚持系统重点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发展改革局系统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职工例会学法计划。本年度职工例会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价格法》《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宪法》等28部法规条例。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横幅标语、宣传展板、法律知识读本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撰写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心得体会,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全面聚焦“钒钛首县、滋味盐边”发展定位,深入落实“项目攻坚突破年”安排部署,聚焦森林草原防灭火、粮食安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及项目投资建设重点领域,全力以赴保安全拼经济搞建设。2022年成功申报攀枝花钒钛化工园区,龙佰50万吨攀西钛精矿升级转化氯化钛渣创新工程等项目顺利投产,盐边县成为全球最大的EB炉集群和全国最大的钛金属EB熔铸基地等,创新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机制,红格昔格达“零碳示范村”顺利建成,成功申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县,顺利完成桐子林粮油食品站公司制改制工作。结合职能职责依法开展项目“阳光审批”、储备、申报、建设项目,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效能,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贯彻落实法律制度,强化行政权力职责

  一是坚持依法落实制度。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落实《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实行公开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对重大决策通过党组讨论决定。2022年,研究委托第三方机构恒盛路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事宜,以及重大项目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和新项目入库考核等评分事宜、研究盐边县合力公司电力有限公司龙胜电站拆除补偿事宜、研究2022年上半年优秀干部推荐人选等7项通过党组成员开会讨论决定;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目前,我局正在积极筹备盐边二滩水务有限公司国胜城乡供水厂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盐边二滩水务有限公司渔门城乡供水厂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盐边二滩水务有限公司红格城乡供水厂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等3个会议,预计12月底前召开。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行政听证等制度,保障重大决策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采集。结合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工作,登录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进一步做好事项认领工作,确保监管事项100%认领到位,无缝对接,动态完成录入监管事项实施清单,截至12月,县发展改革局共认领监管事项29项,完成数据资源目录编制319项,监管行为采集328条。三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动态完善权力清单和权责清单。2022年,办理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0宗,对粮食、投资、环资等领域共开展行政检查300余次,未收到执法监督投诉案件、行政应诉、复议案件,政务服务工作无投诉。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2022年完成办理十九届县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提案1件、十九届县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提案1件;协助办理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提案5件、十五届政协二次会议委员提案1件。对在建项目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在国家重大项目库平台按月调度项目建设情况,依法强化项目建设监管,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聚焦高效便民,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截至目前,累计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在线办理项目607个。其中,审批项目101个、核准项目1个、备案项目505个,项目总投资达353.06亿元;“一网通办”办理主线办件45件,中介超市42件,多评合一20件,同步政府投资项目信息5个;完成12个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招标监管。一体化平台主线办件主动评价率100%,满意率100%。二是大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暂未发现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组织相关人员2次前往市发改委参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视频培训,组织相关县级部门参加四川省营商环境4次业务培训会。认真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情况,认真开展涉及现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公开涉及现场主体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信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在社会面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持续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2022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2〕223号)工作安排,建立健全招投标领域行政监督部门常态化机制工作协同机制,县发改局发挥牵头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设定招投标领域问题举报箱,截至目前未收到举报信息。组织县住建局、县交通局等7个部门参加培训招投标视频培训会,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净化招投标领域市场环境。四是规范发展和改革行政行为。对2022年所有发文进行严格梳理与整理,重点排查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经排查,发文总数212件,需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0件,无需审查212件,无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原则;代政府(政府办)起草15件,需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0件,合法性审查2件,无需审查13件,无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原则;在2022年以来未出台相关规范性行为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五是严格做好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将本部门权力清单、重大项目的批准及实施进行公开公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我县门户网站、专项数据征集管理(四川省)进行公示,2022年通过盐边县公众信息网、单位公示栏等公开渠道共计公开政务信息16条。

  (四)完善信用体系,推进信用制度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落实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推动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措施作为必要环节嵌入各审批业务流程,半月报送信用信息,持续推动信用信息数据“双公示”当工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系统公示系统(四川)”,持续做好“双公示”数据归集及治理工作,提升数据及时率和合格率,2022年,截至目前,在“双公示”信息系统录入363项行政许可、69条行政处罚行为。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内容报送不及时、错过最佳发布时间、信息内容质量不高、可采用信息不多等现象还较为凸显。二是缺乏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政策法规精神学习不够深入,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全局虽已配备5名执法人员,但执法设备配备不齐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发展改革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各党组成员、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依法治县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较好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法制工作宣传力度,号召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投身法治建设主战场。

  (二)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群众跑路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结合国家政策,转变职能职责,根据上级公布权限继续精优化审批流程、简审批程序环节。

  (三)有针对性地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突出公开工作重点,注重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水平,真正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审批工作,加大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广宣传使用力度,行政审批股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五)加大法律专人人才配备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学法活动,明确专职工作人员,保证法制工作有序开展,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年度学习和考核,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宣传工作,提高群众诚信意识。

  (六)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建立完善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监督审查,确保合法、合规,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七)加强与县法院等单位的配合,做好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整治,督促涉案地方党委政府加大力度,拓宽化解处置渠道和措施,沟通调解、说服教育,落实必要的联合惩戒措施,促进问题化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