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边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初步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3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整合农村人才资源,优化基层治理体系。依据有关规定,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县民政局代县人民政府起草了《盐边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初步方案》,现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0 年4月3日—2020年5月2日。
联 系 人:刘万林
联系电话:8656280(15983580686)
附件:盐边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初步方案
盐边县民政局
2020年4月3日
附件
盐边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初步方案
一、设置情况
盐边县桐子林镇、红格镇、渔门镇、永兴镇、新九镇、共和乡6个乡镇现设置村(社区)建制 107 个,其中:村 101个,村民小组479个;拟调整减少村 58个,减幅 57.4%;拟调整减少村民小组 241个,减幅 50.3%。城市社区6个,居民小组26个。同步优化“村改社区”1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桐子林镇
(一)保留设置情况(城市社区:3个,组:12个)。
1.城南社区:办公地点驻桐子林镇东环北路90号。
将1组、2组、3组、4组、5组、6组、7组调整优化为1组、2组、3组、4组。
2.城北社区:办公地点驻桐子林镇中环南路100号。
将1组、2组、3组、4组、5组、6组、7组调整优化为1组、2组、3组、4组。
3.桐子林社区:办公地点驻桐子林社区桐子林组30号。
(1)将马鞍山组、大坪地组合并,设大坪地组;
(2)保留桐子林组、湾滩组、芭蕉湾组。
(二)调整设置情况(城市社区:1个,村:1 个,组:13个)。
4.将木撒拉村、清源社区合并,设清源社区,办公地点驻原木撒拉村小箐沟组89号。
(1)将清泉小区建成区的1640户纳入清源社区管辖,设清泉组;
(2)将小箐沟组、仓房组、三岔河组共187户、林业局棚改155户合并,设清溪组;
(3)将村子社组、木撒拉组合并,设木撒拉组;
(4)将大箐组、黄桷组合并,设大箐组;
(5)将石船组、摩梭椤组合并,设石船组;
(6)保留拉力摸组、新发组、老王岩组、棉花地组。
5.将纳尔河村、金河村合并,设金河村,办公地点驻金河村河口组210号。
(1)将双箐组、双槽门组合并,设双箐组;
(2)将河口组、老哇岩组合并,设河口组;
(3)将刀家箐组、磨刀坪组合并,设磨刀坪组;
(4)保留纳尔河组。
红格镇
(一)保留设置情况(城市社区:1个,村:3个,组:19个)。
6.阳光社区:办公地点驻红格镇温泉大道31-39号。
保留温泉大道组、红格街组。
7.红格村:办公地点驻红格镇幸福街69号。
保留老街组、北街组、石嘴子组、湾龙组、丙甲组、花树组、热水塘组。
8.新隆村:办公地点驻新隆村大龙组182号。
保留蚕豆湾组、普隆组、核桃箐组、路发组、大龙组。
9.将金河村更名为金沙村,办公地点驻原金河村大面山组141号。
保留小洼组、大洼组、大面山组、新田坝子组、干龙滩组。
(二)调整设置情况(村:7个,组:30个)。
10.新民村(小河组)、鲊石村合并,设鲊石村,办公地点驻原鲊石村石头坝一组80号。
(1)将大路边组、朗雷组合并,设朗雷组;
(2)将阿基鲁一组、阿基鲁二组、石头坝一组、石头坝二组合并,设阿基鲁组;
(3)保留鲊石组、小河组。
11.将团结村、顺利村(上村组、中村组)合并,设和爱村,办公地点驻原团结村街子组92号。
(1)将龙井组、街子组合并,设团结组;
(2)将垭口组、青山组、麦地组合并,设青山组;
(3)将上村组、中村组合并,设顺利组;
(4)保留干塘组、民主组。
12.将新华村、顺利村(顺山组)、联合村合并,设联合村,办公地点驻原联合村新龙组93号。
(1)将顺山组、龙店组合并,设龙店组;
(2)将龙塘组、窝凼组合并,设新华组;
(3)将大沟组、村子组、坡脚组合并,设村子组;
(4)将羊合组、金河组合并,设羊合组;
(5)将田湾组、松坪组合并,设松坪组;
(6)保留新龙组,更名为龙山组。
13.将春林村、长坪村合并,设益民村,办公地点驻原春林村春坪组131号。
(1)将春坪组、下坪组、路坪组合并,设春林组;
(2)将联合组、垭口组、岩羊桥组合并,设岩羊桥组;
(3)将店子组、长坪组合并,设长坪组;
(4)保留中坪组。
14.将垭谷村、龙头村(水厂组、芭蕉湾组)、新民村(湾湾组、石家坪子组、龙塘沟组)合并,设新民村,办公地点驻新民村湾湾组134号。
(1)将船房组、早兴组、上坪组合并,设垭谷组;
(2)将湾湾组、石家坪子组、龙塘沟组合并,设湾湾组;
(3)将水厂组、芭蕉湾组合并,设芭蕉湾组。
15.将益门村、永益村合并,设永益村,办公地点驻原益门村兴隆组38号。
(1)将兴桥组、敢鱼组合并,设兴桥组;
(2)将石厂组、路南组合并,设路南组;
(3)将兴隆组、新火组、新林组合并,设新火组。
16.将龙头村(大坪组)、昔格达村合并,设昔格达村,办公地点驻昔格达村大龙塘组314号。
保留大坪组、大龙塘组、小龙塘组、小朗雷组、岔河组。
渔门镇
(一)保留设置情况(城市社区:1个,组:3个)。
17.渔门社区:办公地点驻渔门镇南街59号。
保留新路组、东街组、西街组。
(二)调整设置情况(村:9 个,组:46个)。
18.将高箐村、龙树村、高坪村合并,设高坪村,办公地点驻原高坪村高坪组126号。
(1)将高箐组、新山组、小箐组(保管室区域43户)合并,设高箐组;
(2)将小箐组(68户)、羊坪子组合并,设羊坪子组;
(3)保留团结组,更名为龙树组;
(4)保留护林组、高坪组、东风组、友爱组。
19.将新开田村、荒田村、核桃箐村、双龙村合并,设双龙村,办公地点驻原荒田村水库组68号。
(1)将上道河组、新开田组、元堡山组合并,设新开田组;
(2)将二道河组、中心组、双龙组合并,设双龙组;
(3)将刺竹组、阎汪组合并,设刺竹组;
(4)将三根树组、田坝组、老房子组合并,设老房子组;
(5)将水库组、碉楼组合并,设水库组;
(6)将上坝组、下坝组合并,设下坝组;
(7)将坪子组、阴山组合并,设核桃箐组。
20.将花槽门村、三岔口村、柏林村、岩朗村合并,更名为三源河村,办公地点驻原三岔口村高家组96号。
(1)将花槽门组、高枧组合并,设花槽门组;
(2)将高家村组、新村组、湾庄组合并,设湾庄组;
(3)将银盘组、双槽门组、回龙组合并,设银盘组;
(4)将上村组、下村组合并,设柏林组;
(5)将岩朗组、坡脚组、大田组合并,设岩朗组。
21.将团结村、朵古村、鳡鱼村(沙地组)、犀牛村合并,设犀牛村,办公地点驻原团结村友爱组104号。
(1)将早谷组、小箐组、狮子组、春坪组合并,设犀牛组;
(2)将双坪组、团结组、友爱组合并,设团结组;
(3)将大湾组、小湾组合并,设大湾组;
(4)将龙洞湾组、杉木湾组、蜜蜡组合并,设龙洞湾组;
(5)将沙地组、西番组、二坪组合并,设二坪组;
(6)将红花组、朵古组、碾房组合并,设红花组。
22.将后山村、湾灰村、狮子堡村合并,设狮子堡村,办公地点驻原狮子堡村席草组90号。
(1)将后山组、岩脚组合并,设后山组;
(2)将田坝组、三家村组合并,设三家村组;
(3)将新村组、湾恢组合并,设湾灰组;
(4)将垭口组、小坪组合并,设垭口组;
(5)将席草组、小铺子组合并,设狮子堡组;
(6)保留中村组。
23.将小槽村、胜利村、街道村、鳡鱼村(机塘组、街基组、大箐沟组)合并,更名为力马村,办公地点驻原胜利村团结组70号。
(1)将东风组、小槽组、麻柳湾组合并,设小槽组;
(2)将团结组、坪子组、胜利组、田湾组合并,设胜利组;
(3)将红椿坪组、街道组、六厂沟组合并,设红椿组;
(4)将大箐沟组、机塘组、街基组合并,设街基组。
24.将大伙房村、侯家坪村、岔河村、大洼村、鳡鱼村(田坪子组)合并,设鳡鱼村,办公地点驻原鳡鱼村田坝组17号。
(1)将云盘组、梁岗组、庙堡组、田坪子组合并,设大伙房组;
(2)将新房子组、侯家坪组、梁子组合并,设侯家坪组;
(3)将火口组、岔河组、倒开门组、观音岩组、二湾组合并,设岔河组;
(4)将肖家坪组、红岩子组、田坝子组、黑泥田组、大洼组、马鞍田组、团山组合并,设大洼组。
25.将大村子村、小石洼村、东风村合并,设东风村,办公地点驻东风村冬瓜坪组56号。
(1)将板板桥组、小桥地组合并,设大村子组;
(2)将田湾组、杨矮子组合并,设田湾组;
(3)将荒田组、小沟组、正坝组、小石洼组合并,设小石洼组;
(4)将干海子组、东瓜坪组合并,设东瓜坪组。
26.将联合村、新建村、马鹿村合并,更名为龙胜村,办公地点驻原新建村新田榜组53号。
(1)将冒堡组、梁杆组、马尔坪组、谭坪组合并,设联合组;
(2)将丫雀树组、龙家坪组、新田榜组合并,设新建组;
(3)将姜疙瘩组、小槽组、坎散街组、马鹿塘组、新建组合并,设马鹿组。
永兴镇
(一)保留设置情况(城市社区:1个,组:2个)。
27.喇撒田社区:办公地点驻永兴镇新建巷11号。
保留老街组、新街组。
(二)调整设置情况(村:9个,组:69个)。
28.将新胜村、新民村、六合村合并,设六合村,办公地点驻六合村村子堡组108号。
(1)将关坪子组、雷宝坪组合并,设雷宝坪组;
(2)将岔河沟组、村子堡组合并,设村子堡组;
(3)将沙坝组、桐子湾组、罗家村组合并,设罗家村组;
(4)将石榴山组、石湾山组合并,设石湾山组;
(5)将大坝咀组、八艾组合并,设八艾组;
(6)将五星组、草坪子组、大箐沟组、新胜组合并,设新胜组;
(7)保留仓房组、猫鼻沟组、新田塝组。
29.将坪田村、湾塘村、永兴村合并,设永兴村,办公地点驻永兴镇东道路102号。
(1)将坪田村大箐沟组、白庙子组、偏岩子组合并,设偏岩子组;
(2)将湾塘村大箐沟组、铁工组合并,设铁工组;
(3)将麻柳平组、岩脚组合并,设岩脚组;
(4)将德胜碑组、水井湾组、街场口组合并,设街场口组;
(5)将三婆庙组、白塔组合并,设白塔组;
(6)保留千秋榜组、积谷组、干河沟组、小箐沟组。
30.将富阳村、纸房村、鹿游箐村、果园村合并,更名为强胜村,地点驻原鹿游箐村大村组78号。
(1)将双龙组、瓦厂组、花地组、花生坪组、富阳组合并,设富阳组;
(2)将干海子组、川岩组、秧田堡组合并,设秧田堡组;
(3)将小湾组、纸房组合并,设纸房组;
(4)将密地落组、坪子组合并,设坪子组;
(5)将大榜组、小村组、寨子组合并,设寨子组;
(6)将杨柳树组、新龙湾组合并,设新龙湾组;
(7)将新厂组、黄角树组合并,设黄角树组;
(8)将羊窝子组、田榜组合并,设田榜组;
(9)保留大村组,更名为鹿游箐组;
(10)保留窝凼组。
31.将朵格村、虎鼻村(大村组)、苍蒲村合并,设苍蒲村,办公地点驻原苍蒲村马鞍组88号。
(1)将罗坝组、龙塘组合并,设龙塘组;
(2)将小村组、油房组合并,设油房组;
(3)将马鞍组、堡上组合并,设堡上组;
(4)将团山组、大坪组合并,设大坪组;
(5)将干河组、龙湾组合并,设龙湾组;
(6)保留铜厂组、大村组。
32.将尖山村、复兴村合并,设复兴村,办公地点驻原复兴村双桥组58号。
(1)将双桥组、犀牛组合并,设双桥组;
(2)将高堡组、松堡组合并,设松堡组;
(3)将道角组、哨房组合并,设哨房组;
(4)将水库组、田坝组合并,设田坝组;
(5)将大龙井组、二磴岩组、烂宝街组合并,设烂宝街组;
(6)将白草坡组、尖山子组合并,设尖山子组;
(7)保留新路组。
33.将三虎村、范村村、双河村合并,更名为江西村,办公地点驻原双河村河咀组128号。
(1)将阿波组、密朵组合并,设密朵组;
(2)将河咀组、长田组合并,设长田组;
(3)将杀虎组、龙岗组合并,设龙岗组;
(4)将碗厂组、三虎组合并,设三虎组;
(5)将大石头组、长房组合并,设长房组;
(6)将沙巴拉组、范村组合并,设范村组;
(7)将寨子堡组、小河口组合并,设小河口组;
(8)将狮子堡组、厂坝组合并,设厂坝组。
34.将石龙村、虎鼻村(麦地组)、岩门村合并,设岩门村,办公地点驻岩门村红岩组34号。
(1)将大坪组、团结组合并,设团结组;
(2)将阴山组、红岩组合并,设红岩组;
(3)将作坊组、桃树坪组合并,设桃树坪组;
(4)将丁家湾组、岔河组合并,设岔河组;
(5)保留小庆组、麦地组。
35.将青山村、作坊村合并,设作坊村,办公地点驻作坊村河坝组3号。
(1)将半坡组、庙堡组合并,设庙堡组;
(2)将黄竹坪组、青山组合并,设青山组;
(3)将大磨面组、扎黑组、刺竹湾组合并,设刺竹湾组;
(4)将拖瓦组、湾边组合并,设湾边组;
(5)将黄竹湾组、河坝组合并,设河坝组;
(6)将转堡组、作坊组合并,设作坊组;
(7)保留葫芦口组。
36.将板依村、箐河村合并,设箐河村,办公地点驻箐河村垭口组82号。
(1)将小河组、垭口组合并,设垭口组;
(2)将傈僳湾组、阎汪桥组合并,设阎汪桥组;
(3)将庙湾组、板依组合并,设板依组;
(4)将石龙组、下碾坊组、毛坪子组合并,设毛坪子组;
(5)将凉水井组、上碾房组合并,设上碾房组;
(6)保留透底河组。
新九镇
(一)保留设置情况(村:3个,组:13个)。
37.猛粮村:办公地点驻猛粮村核桃箐组55号。
(1)核桃箐组、粮合组合并,设粮合组;
(2)保留长营组、碗厂组、黄家箐组。
38.九场村:办公地点驻九场村新民组100号。
(1)留坝组、平地组合并,设平地组;
(2)湾民组、新民组合并,设新民组;
(3)保留九场组、大树组、新合组。
39.踏鲊村:办公地点驻踏鲊村树合组70号。
(1)新桥组、石头组、炉房组合并,设炉房组;
(2)树合组、新华组合并,设新华组;
(3)保留中心组、联合组。
(二)调整设置情况(村:4 个,组:32个)。
40.将柳树村、新坝村合并,设新坝村,办公地点驻新坝村新村组90号。
(1)将打丕组、仓房组、中良子组合并,设中良子组;
(2)将烂板桥组、新村组合并,设新村组;
(3)保留坝塘组,更名为新坝组;
(4)保留柳树组、黑谷田组、刀模箐组、河尾子组。
41.将炉库村、平谷村合并,设平谷村,办公地点驻原平谷村留米组100号。
(1)将和平组、白牛组合并,设和平组;
(2)将留米组、老街组合并,设老街组;
(3)将白塔山组、弯板组合并,设弯板组;
(4)将新发组、德胜组合并,设德胜组;
(5)将铜三组、铜厂组合并,设铜厂组;
(6)将高兴组、岔沟组合并,设岔沟组;
(7)保留麻力组、平田组、蚂蝗沟组、野猪沟组、新田组、白沙组。
42.将回龙村、新民村(施家湾子组)、水坪村合并,设水坪村,办公地点驻水坪村上巴拉组74号。
(1)将回龙组、施家湾子组合并,设施家湾子组;
(2)将中巴拉组、下巴拉组合并,设下巴拉组;
(3)保留上巴拉组、拉扯沟组、绿林组。
43.将新民村(菠萝箐组)、安宁村合并,设安宁村,办公地点驻安宁村三堆子组108号。
(1)将瓦房组、田房组合并,设田房组;
(2)将上坝塘组、下坝塘组合并,更名为坝塘组;
(3)保留三堆子组、干塘组、荒田组、老乌都组、菠萝箐组、干沟组。
共和乡
(一)保留设置情况(村:1 个,组:3个)。
44.田坝村:办公地点驻田坝村中房子组76号。
(1)将黄桷树组、灯杆坝组、牛马场组、麦地沟组合并,设灯杆坝组;
(2)保留中房子组、坝上组。
(二)调整设置情况(村:6 个,组:24个)。
45.将雅砻江村、荒田村、纳底河村(小麦皮地组)、白草坪村合并,设白草坪村,办公地点驻白草坪村街子组35号。
(1)将田房组、猫猫滩组、柏枝组合并,设雅砻江组;
(2)将弯腰树组、梁杠组、核桃坪组、荒田组合并,设核桃坪组;
(3)将瓦房子组、坪子组、花棚子组(柒家火山居民点9户)合并,设坪子组;
(4)将街子组、缺马田组、白草坪组合并,设街子组;
(5)将麦皮地组、歇马台组、小麦皮地组合并,设麦皮地组。
46.将烂柴湾村、纳底河村(安家村组、纳底河组、朱家平组、付家村组、云南坪组)合并,设纳底河村,办公地点驻原纳底河村朱家平组49号。
(1)将安家村组、纳底河组合并,设安家村组;
(2)将朱家平组、付家村组、云南坪组合并,设云南坪组;
(3)将座沟组、烂柴湾组合并,设烂柴湾组;
(4)将花棚子组(83户)、碉楼组合并,设碉楼组。
47.将红旗村、兴旺村、银湾村、旭日村合并,更名为太田村,办公地点驻原旭日村朱坪子组59号。
(1)将头股地组、麻柳坪组合并,设红旗组;
(2)将朱坪子组、中棚子组、松林杠组合并,设松林杠组;
(3)将海子凼组、芦家村组、坪子上组合并,设芦家村组;
(4)将沙地湾组、油房组、大竹林组合并,设兴旺组;
(5)将欧司坪组、三坪子组合并,设银湾组;
(6)保留小槽组。
48.将和平村、太坪村合并,设太坪村,办公地点驻原和平村安家村组86号。
(1)将安家村组、朱家村组合并,设朱家村组;
(2)将水库组、垭口街组合并,设垭口街组;
(3)将罗家湾组、撮箕湾组合并,设撮箕湾组。
49.将扎古村、大湾子村、尖石村合并,设尖石村,办公地点驻原大湾子村安家村组48号。
(1)将上扎古组、下扎古组合并,设扎古组;
(2)将安家村组、付家村组合并,设大湾子组;
(3)将尖石组、团山组合并,设尖石组。
50.将海子村、正坝村合并,更名为林海村,办公地点驻原海子村王堡组48号。
(1)将王堡组、沙家村组、海子组合并,设海子组;
(2)将梅子组、正坝组、河沟组合并,设正坝组;
(3)保留荞地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