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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持续净化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加快建立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精神,盐边县市场监管局对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的盐边县定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22家企业(详见附件1)和盐边县康莲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9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详见附件2)进行专项清理,现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网址:http://www.gsxt.gov.cn)补报年度报告;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的,请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存在困难暂时无法正常从事经营的,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歇业备案,同时补报年度报告。

  上述三种情形的市场主体,若存在已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向登记机关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如终止经营的,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逾期未履行年报义务或申请变更、歇业备案、注销登记的,盐边县市场监管局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

  二、凡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都将被列入“法定代表人黑名单”,在未解除任职资格限制前,登记机关不能核准其为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已经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拒不改正的,将面临行政处罚。

  三、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及时与登记机关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

  联系电话:盐边县市场监管局0812-8656951。

  特此公告。

  附件1:盐边县连续两年未报送工商年报的企业名单.xlsx

                    盐边县连续两年未报送工商年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xlsx

 

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