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盐边县2023年度中央福彩公益金经使用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27 来源: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度“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项目
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资金额度:“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9万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项目2.7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省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社会救助股工作人员刘丽
联系方式:0812-8658071
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支付7.17万元和0.3万元
接受督查情况: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每月及时收集整理助学孤儿信息,由股室经办人通过对新申报资料审核、分管局长审批,提交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局长签批,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按月发放到本人或监护人卡中。
二、项目效果
(一)2023年发放“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项目资金86人次,7.17万元;发放年满18周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资金4人次0.3万元。所有申报了“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及“年满18周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的在读年满18周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符合条件的100%在申报次月纳入,切实保障了成年继续就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助对象幸福感显著提高,符合条件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