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29 来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2019年12月3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的消防工作,组织实施消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本地区重大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9月3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攀枝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10月14日,县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进行专题学习传达,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要求,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尽快出台我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四川省消防条例》
《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攀枝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三、主要内容
《盐边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共6章,32条。
第一章明确了《实施办法》制定的依据,县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相关领导的责任,及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的职责,以及履职基本要求。
第二章列明了县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工业区管委会、格萨拉管委会消防工作主要职责。
第三章明确了县级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并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提出了单位消防安全职责,明确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并重点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的责任进行了强调。同时对物业企业、行业组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第五章对责任追究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界定,确保《实施办法》能够顺利实施。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实施办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规定了办法施行时间和《实施办法》的施行时间。
四、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实施办法》由盐边县消防救援大队解读。联系电话:0812-3161119。
编辑人:苏长玲 审核人:杨小明
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边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