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盐边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盐边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研究部署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点任务,对全县尘肺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推进尘肺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协调推动全县、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王兴全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柳 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苏 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晓强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 波 县经信科技局局长
王 鑫 县民政局局长
刘启明 县司法局局长
彭道华 县财政局局长
罗 焰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国川 县住建局局长
黄 梅 县文广旅局局长
姜旺东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徐昌友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何兆远 县医保局局长
刘 明 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 涛 盐边生态环境局局长
潘 毅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姜旺东兼任,各成员单位明确 1 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受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三)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