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事中监控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08 来源:盐边县人民法院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附件2
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监控报告
一、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71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66.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为963.44万元。中途未追加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年初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1)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67万元,为确保落实各项工作的衔接及落实上级等部门实地家督考察,更好地指导工作,较2020年预算数略高,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住宿费、用餐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4.8万元,为确保落实厉行节约,较2020年预算数略低。
(3)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度,盐边县人民法院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
二、1至8月执行情况
(一)部门预算1-8月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1.71万元,包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信息化建设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劳务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分别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类122.78万元。
a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35.70万元。
b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73.71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收支分类科目221类)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项):90.90万元。
- 年度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1、专项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收入数为963.44万元。
2、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1-8月,累计实现专项资金支出534.83万元。其中:川财行【2019】234号下达2020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办案业务、装备等补助资金)支出15万元;川财行【2019】189号下达2020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办案经费111万元)支出21.11万元;川财行【2020】52号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 支出4万元;川财行【2019】59号下达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扫黑除恶经费)支出1.68万元;川财行【2019】59号下达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经费)支出2.25万元;川财行【2019】59号下达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经费)支出28.59万元;川财行【2018】254号提前下达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经费52万元)支出7.04万元;
川财行【2018】66号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支付22万元;盐财资行【2021】67号下达法院空调及办公设备采购资金支出92.26万元;盐财资行【2021】67号下达县法院空调及办公经费支出43.51万元;川财行【2019】59号下达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司法救助)支出0.67万元;盐财资行【2021】47号下达县法院两庭建设资金支出263.10万元;盐财资行【2021】174号下达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支出10.60万元;川财行【2019】213号下达2020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司法救助)支出18.97万元;川财行【2020】52号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1.99万元;川财行【2020】52号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司法救助)支出2.81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1-8月完成情况
(一)行政运转保障
2021年1-8月,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职工工资支出、社会保险支出等基本支出保障有力,累计支出982.24万元,未将工资福利支出等大平台指标挪作他用,确保1-8月平稳保障职工工资支出,维持基本行政运转。
2、机关厉行节约
2021年1-8月,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36.22万元。
在缺少经费保障的情况下,全院厉行节约,杜绝各类非必要业务培训及差旅费支出;办公设备维护、耗材选购均货比三家,注重性价比,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严控各类公用经费支出。
3、机关节能降耗
积极实施节能降耗行动,通过实施长时离岗关机、间隙使用空调、节约用水等各种措施,节约水电开支,切实履行降耗义务。
4、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1-8月,我院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产生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79万元。
- 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调整情况(如未调整无需阐述)
2021年1-8月,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未调整。
三、运行监控分析
(一)全年部门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预算,及时申报人员经费支出,确保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等足额发放、按时缴纳;严格按照资金用途申报、使用公用经费,2021年1-8月,整体支出预算已达全年支出预算的67.05%。
(二)全年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2021年1-8月,整体支出预算已达全年支出预算的67.05%,上述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同时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保运转公用支出,从成本、数量、时效、持续性等指标分析来看,基本能实现年初预设的支出绩效目标,年末,全年总体绩效目标预计能顺利实现。
(三)绩效目标偏差原因分析(如无偏差则无需阐述)
2021年1-8月,本院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尚未出现偏差。
四、整改措施
(一)持续加强经费支出监督,厉行节约。
(二)参照并对比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强化支出分析,对2021年1-8月实际支出预算过快、占比不合理的情况,要及时控制并纠正,确保全年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盐边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