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民政局2021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15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盐边县民政局收到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470万元。我局严格按照相关预算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第一时间会同县财政局研究确定资金分配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及时下达中央补助直达资金。
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共计使用2470万元。其中,农村低保分配使用2108万元;城市低保分配使用336万元;孤儿救助分配使用26万元。
(二)绩效目标及管理情况
经决算分析和绩效分析,该款项均是专款专用,未出现改变用途和挪用的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完成了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全部支付,共计2470万元,无结转结余产生。
年度总体绩效目标为: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增强供养服务能力。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为生活无着流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对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优先保护及教育矫治等专业服务,确保其健康成长。对存在流浪风险的未成年人开展摸底排查、家庭监护评估、监护监督等工作,为其提供临时照料、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试、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引导地方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我县收到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预算2470万元,实际到位2470万元,到位率100%。同时,该资金到位及时,未对相关资金支付产生不良影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我县支付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47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无结转结余。该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进行支付,未出现超额、挪用、改变用途支付,完成了预定目标,达到了预期要求。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到位后,我局安排财务人员专人管理,并对资金的使用支付进行监督。对每笔支出的费用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支付金额标准、项目用途等进行审核,在保证无误的情况下才进行支付。支付方式均通过财政经费平台支付,绝对杜绝使用现金支付,确保每笔支付均有记录。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从总体来看,通过绩效评价,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总体绩效目标均达到年初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效率为100%,有力地保障了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1年,我县纳入农村低保保障在册9041人,纳入城市低保保障在册764人,帮扶孤儿、事实无人抚养、重残儿童及艾滋病儿童1741人次。
(2)质量指标。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经费使用合规率100%。
(3)时效指标。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按月及时发放,并于2021年12月31前,全部支付完毕。
(4)成本指标。
2021年,我县分配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共计2470万元。其中,农村低保分配使用2108万元;城市低保分配使用336万元;孤儿救助分配使用26万元。完成资金支付率为100%,提升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着力保民生兜底线,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有效增强了民政服务能力。
(2)可持续影响。
严格按照“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帮尽帮、应救尽救”原则和政策执行标准,将特殊困难群体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及时审批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不断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制度。
三、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针对问题提出的建议
盐边县各类困难群众多,近年来救助标准不断提高,2021年中央资金下达不足,只占总资金的41.1%,导致地方财政压力巨大。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总结每一次资金的使用经验,拟定下一次的资金的申请、支付、目标绩效的制定方案,让目标绩效的设定更加科学、合理、合法、合规。每年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在盐边县公众信息网对有关自己的预算情况、决算情况、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2021年审计、巡视未发现问题。
附件:盐边县民政局2021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xls
盐边县民政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