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08 来源:盐边县农业农村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情况
(一)目的
为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时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确保我县动物肉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二)资金投入及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173.84万元,地方资金资金193.33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中央财政资金管理
(一)组织实施
2020年上半年初根据(川财农〔2019〕202号)、(川财农〔2019〕207 号)文件要求,编写了《盐边县 2020 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及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资金实施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
(二)中央财政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共计投入中央资金173.84万元,到位率100%,主要用于强制免疫、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疫苗物资及储存、疫病监测、防疫人员补助等工作。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用于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资金173.84万元,其中:强制免疫疫苗经费109.04万元;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1.77万元;疫苗储存3.7万元;疫病监测2.65万元;村级防疫员补助56.6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涉及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前期进行相关论证,依相关程序采购,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亦按相关程序有序进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及时处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
确保了全县 2020年无重大疫情发生,保障全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无害化处理补助,减少群众矛盾,利于和谐社会构建。
全县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100%,耳标佩挂率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严厉打击了违法丢弃病死猪、买卖运输生猪不申报检疫无证运输、屠宰销售病害猪肉、使用泔水饲喂生猪等各类违法行为,防止了动物疫病的传播扩散。通过项目实施,使我县养殖畜禽病死率大幅度下降,由于疫病减少,畜禽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完成生猪稳产保供任务。特别是杜绝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如口蹄疫、猪瘟、禽流感、鸡新城疫、非洲猪瘟等,全面夯实了防疫屏障,保证了我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获得可观增长。
通过走访农户及部分养殖户,对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是满意的,建议此政策长期实施并加大力度。
三、工作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畜禽饲养分散,疫病监控难度大。农村畜禽养殖规模化技术水平较低,散养户畜禽不规范养殖仍占较大比重,点多面广,防疫难度大,疫病监控困难。
(2)基层畜牧兽医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基层畜牧兽医技术人员逐渐趋于老化,部分新选聘的村级防疫员技术操作不熟练,独立开展免疫工作能力弱,业务能力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畜牧兽医工作发展的要求。
(3)经费投入不足。动物疫病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繁重、风险高、责任重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现有工作经费远远不能满足现代疫病防控的需要。
(二)建议
(1)加大本级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投入。
(2)加强宣传和技术培训。开展畜牧兽医业务知识宣传和技术培训,不断地提高动物防疫人员业务技术水平,更好地服务畜牧业生产。
盐边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