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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绩效评价信息专栏

盐边县民政局2023年度中央福彩公益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盐边县民政局收到中央福彩公益金3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272万元。
根据《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92)文件,下达殡葬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资金272万元。我局严格按照相关预算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研究,将272万元用于国胜乡敬老院床位能力改造项目。
2.“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9万元
为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根据《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92)文件,下达“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9万元。
3.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
根据《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92号),下达我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资金20万元,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备购置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服务基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2023年盐边县民政局收到用于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殡葬设施维修改造的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272万元,实际到位100万元,到位率100%。同时,该资金到位及时,未对相关资金支付产生不良影响。
2.“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2023年盐边县民政局累计助学90人次,助学标准1万元/人.年,资金按月发放,共计发放7.4674万元,其中:2022年中央福彩公益金支出5.6644万元,2023年中央福彩公益金支出1.803万元。
3.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2023年盐边县民政局收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项目资金20万元。其中购买服务费15万元,康复站点建设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支付购买服务费10万元,康复站点建设5万元,剩余5万元未支付。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我局于2023年3月开始进行初步设计等前期手续,项目于10份取得立项批复并开始建设,截至12月完成护理能力提升部分,2023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补助272万元全部完成支付。
2.“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每月及时收集整理助学孤儿信息,由股室经办人通过对新申报资料审核、分管局长审批,提交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局长签批,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按月发放到本人或监护人卡中。
3.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
项目于2023年10月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确定盐边县人民医院为实施方,由盐边县人民医院组织进行站点改造,并同步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已支付站点改造费用及前期服务费15万元。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至2023年底,盐边县完成中央福彩公益金支出288.803万元,结余资金2024年支付完成。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完成国胜乡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改造项目1个,完成项目投资272万元。
(2)完成孤儿助学90人次,助学标准1万元/人.年,资金按月发放,共计发放7.4674万元。
(3)完成精神康复站点建设1个,投入5万元;购买精神康复服务,投入15万元。
2.效益指标
(1)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居住环境,特困老人居住环境得到了提升。
(2)“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切实解决孤儿完成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学业,项目资金投入长期可行。
(3)建立全县首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点,为桐子林镇辖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有效康复服务,增强康复对象及其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1)盐边县“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项目从2019年9月开始执行,资金按年下达、按月发放,因此该项资金收到2019年下达全年的助学资金,实际拨付4个月的助学资金,以至于项目资金当年以往年结余资金进行支付,导致每年都有所结余。
(2)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因前期未能及时确定项目实施点位,项目于2023年10月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确定实施方,签订服务合同截止时间到2024年4月。
2.下一步改进措施
(1)“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项目。继续根据省民政厅(川民发〔2019〕35号)文件精神要求,使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依据合法合规,资金发放与预算相符。按财政资金管理要求,超过2年未使用完成资金,由财政收回统筹,其中包括2021年结余1.998万元和2022年结余2.3356万元。2024年未收到上级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以2023年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支付。
(2)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
积极对接盐边县人民医院,跟进项目实施情况,按合同约定,待服务项目于2024年4月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及时拨付剩余5万元。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总结每一次资金的使用经验,拟定下一次的资金的申请、支付、目标绩效的制定方案,让目标绩效的设定更加科学、合理、合法、合规。每年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在盐边县公众信息网对有关自己的预算情况、决算情况、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盐边县民政局
    2024年3月28日

 

审核: 合格   责任编辑: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