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裁员报告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12-10 来源: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权力事项 类型 |
经济性裁员报告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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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 |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管部门 |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全县范围内用人企业与单位 |
事项子类型 |
劳动权益保障,行政审批,盐边县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
咨询电话 |
8657658 |
监督投诉 电话 |
5250103 |
办理形式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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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 大厅现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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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经济性裁员报告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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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地点 |
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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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受理后当日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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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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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企业经济性裁员的相关证明资料:(1)依照破产法规定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重整的,应提交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破产重整的裁定书;(2)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应提交相关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相关资料;(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据实提交相关资料。 2.企业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经济性裁员的书面报告。 3.经济性裁员企业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的,提交主管部门或单位的批复。4.经济性裁员企业的职工经济补偿方案。 5.经济性裁员企业提前30日书面向工会或职工说明情况的相关资料。 6.企业工会对裁员的书面意见;没有工会的企业,应提交被裁员职工签名的书面意见。 7.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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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报——审核——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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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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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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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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