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盐边县迎接中央环保督察专项工作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1 来源:县委宣传部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县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成立盐边县迎接中央环保督察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情况
工作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倪雪锋兼任,副组长由县环境保护局肖昌文、李涛兼任。工作小组下设四个分组:综合调度组、现场督导组、资料档案组和案件处置组。工作组具体负责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综合调度组:主要负责迎督期间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督察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方案;安排布置迎督工作;安排布置各类会议活动;指挥调度现场督导工作;编制督察相关信息、日报、周报、简报、会议纪要等;按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和上报;统筹协调其他组工作。
现场督导组:主要负责现场督导各类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情况,专项督察梳理存在问题,针对发现情况提交处理意见。
资料档案组:收集整理各类迎检资料;将相关资料进行分类、组织、汇编;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迎检要求准备迎检资料。
案件处置组:主要负责现场信访投诉和矛盾纠纷处置、环境违法线索核查、违法打击、案件办理等。
三、人员构成
共抽调正式工作人员7名,其中,县级部门中抽调3名科级领导干部,县环保局2名:胡正海、安家徽、县工业园区管委会1名:代道明;从承担环境保护工作较多的部门、乡镇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县经信局:熊芳、县水务局:刘剑锋、县公安局:代建平、红格镇政府:朱健华。
四、要求
(一)请涉及抽调人员的部门和乡镇确保抽调人员到位,以上人员在2017年7月4日前到县迎督办报到(县环保局)。
(二)抽调人员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有事必须请假,2天以上必须有分管县长签字。
(三)抽调时间原则上到环保督察结束。
特此通知。
盐边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盐边县环境保护局(代章)
2017年6月30日
盐边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