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九镇关于扎实做好返乡人员管理严防疫情输入
发布时间:2021-11-10 来源:新九镇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1.返乡提前报备。拟返乡来村人员(或其在乡亲友)必须提前72小时向目的地村委会(社区)报备并互留联系方式,如实报告返乡来村人员时间。
2.上报详细信息。返乡人员需立即进行报备,上报内容包括:通行方式、出发地、经停地、人数、接触史、发热史等,返乡途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村委会(社区)要对上述情况做好登记立即上报镇政府。
3.立即核酸检测。返乡人员抵攀后要第一时间到目的地区、县(市)指定的核酸检测机构,按要求做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持核酸检测采集单到目的地村委会(社区)和村医处报到,扫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4.严守管控措施。返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属地管控要求。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要立即报告。对违反管控要求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各村要切实承担属地责任,落实包保责任制,做好“健康码”、“行程码”验码扫码,加强对返乡人员的排查、管理,督促其落实健康管理措施。要建立返乡人员台账,逐人做好登记,以便随各地疫情变化调整管控措施时能迅速追溯到相关人员。
6.返乡人员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少外出、少串门、少聚集,并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7.返乡后,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不要自行到药店和诊所买药、输液等,要向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报告。在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指导下前往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8.乡镇卫生院、小诊所(含村卫生室)、药店要充分发挥“哨点”和“探头”作用,发现可疑情况按要求及时报告,乡镇(街)、村要立即组织核查,按规范流程处置。
9.对来自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返乡人员仍按县防指办相关管理措施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