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县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6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01-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朱 军 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对格萨拉彝簇乡、温泉彝族乡岩上片区困难群众按照自愿原则逐步实现异地搬迁达到脱贫致富目的的建议 》(第6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实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以来,我局组织扶贫移民、国土、住建等单位聚焦生产生活资源匮乏、基础设施配套困难等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主要分布在格萨拉、温泉、鳡鱼、红果等乡镇,采取“三看八步骤”方式(“三看”:看区域环境、看基础条件、看脱贫成本;“八步骤”:宣传动员、贫困户自愿申请、调查摸底、村上民主评议、村两委及驻村工作组初审、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备案),精准识别搬迁对象,按照省上十三五规划下达的任务2224人,我县锁定“十三五”期间搬迁对象524户2224人,同步在扶贫信息系统中进行了标注。
省下达我县2016年搬迁计划的109户479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要求对应落实到格萨拉、温泉等6个乡镇 10 个村,各户在国扶系统中均为“易地扶贫搬迁一批”,在系统“项目管理”中完善了受益户信息,建立健全了“一户一册、一村一档、一乡一柜”。目前,省定任务109户479人全部实施并完成了易地扶贫搬迁,搬迁精准率达到100%。
2017至2018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全县工作计划,把规范有序推进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主基调,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到格萨拉、温泉等乡镇,在2018年完成全县2224人的目标任务。
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