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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规定及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府网站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3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川办函〔2015〕20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秘书处、综合处):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国办函〔2015〕144号),在我省抽查的278个政府网站中,泸州、德阳、遂宁、南充、眉山、广安、达州、资阳、阿坝等9个市(州)的14个政府网站抽查不合格。现就检查整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

  今年4月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工作部署,顺利推进政府网站普查工作。通过普查,摸清了全省政府网站底数,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问题,全省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个别地方领导重视不够,检查走过场、整改不彻底,“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办事服务不实用”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办好政府网站摆在服务人民群众、提高治理能力、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高度,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措施,巩固普查成果,扎实推动政府网站持续健康发展。

  二、认真整改

  对国务院办公厅通报的14个不合格政府网站,涉及的9个市(州)政府办公室要督促相关单位抓紧整改到位,整改情况于2015年12月28日前书面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各地、各部门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把解决政府网站“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在网站可用性、信息及时性、内容准确性、网站安全性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监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一些管理水平低、无力维护的乡镇、县级部门网站应尽快关停,其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功能及时迁移到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

  三、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办公室(厅)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53号),加大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监督和指导力度,落实建管责任,建立日常监测和动态纠错机制。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对国务院办公厅通报的14个不合格政府网站,相关市(州)办公室(厅)要对涉及到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和市(州)部门负责网站普查工作的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网站管理运维的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问责情况书面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