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盐边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6-03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攀办函〔2016〕7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附表等五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2015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依法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
1.强化重要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类规划信息,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等重要事项,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具体工作,切实履行好政府公开信息报送的职责与义务。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使公众及时、全面理解新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认可度,推动政策落到实处。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最大限度传递社会正能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或者完善决策提供依据。继续推进政府重大决策制定过程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了《盐边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盐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2015年,共清理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82项。
3.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及相关规定,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及时通过盐边县公众信息网公开本级预算报告,除个别涉密或暂不宜公开单位外,其余预算部门均对外公布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
2.推进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组织开展了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工作,以及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坚持实施审计前,主动公开审计项目(单位)、审计重点内容、审计纪律等。及时公开经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按程序通报和公告审计结果。结合审计项目的整改检查,适时公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推进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推进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征地搬迁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结果。
2.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征地批复、范围、补偿标准、安置等相关信息。
3.加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方便公众查询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出让方式、出让成交时间、竞得人、成交价等信息。2015年共公告8幅地块出让信息,公告7幅地块成交结果信息。
4.加强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采矿权出让前在网站、交易大厅、主流报刊同时发布公告。及时公开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2015年发布征地告知书3宗,征收土地公告、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5宗。
6.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全县保障性住房开工及建设进展情况、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资格审核结果,以及各类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和补贴标准等信息。
7.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加大政府采购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运行环节的公开,指定专人负责发布、更新政府采购相关信息,维护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平台网站,确保网上发布信息内容准确完整,便于公众阅读和查询。2015年,全县先后组织完成政府采购任务122批次,其中公开招标30次、竞争性谈判20次、询价采购67次、单一来源采购3次,相关信息均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8.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坚持跟踪、督促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发布工作。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工作,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需求和项目建议,为编制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提供依据。
2.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各医疗机构认真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规定,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各医疗机构在醒目位置公示价格投诉电话,悬挂投诉处理意见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推进就业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全县促进就业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及时发布我县劳动用工情况、高技能人才享受奖励待遇等信息。
4.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设立信息公开查询点,定期公开发布社会保障工作政策法规和动态,为公众提供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就业登记、社会保障卡等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险业务查询及自助服务。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加快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发布水环境质量状况。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
2.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责任追究信息和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信息公开。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
3.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公开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财务信息。
4.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监管执法等信息。及时发布餐饮单位信用信息,餐饮服务许可证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各类食品、药物警戒快讯,各类药物使用损害风险,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等信息。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信息,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
(七)推动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依申请公开办事指南,在政务大厅设立依申请公开接收窗口。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强化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协调会商依法妥善办理。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5年,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70条,其中概况信息4条,计划总结信息6条,规范性文件信息12条,工作动态信息2778条,人事信息14条,财政信息217条,行政执法信息4841 条,其他信息39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已按时办结。
(三)是行政复议数量。
2015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驳回2件。
(四)行政诉讼数量。
2015年,共立案行政诉讼案件24件,其中撤销3件,确认违法或无效1件,确认合法或有效1件,赔偿1件,驳回起诉1件,撤诉10件,移送1件,其他3件。
(五)举报投诉数量。
2015年,接到各类举报案件0件。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2015年,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0万元。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截至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5年,全县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 4次,举办各类培训班 1次,接受培训人员1621人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公开意识淡漠,存在不愿意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现象。
二是部分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与公众的信息需求尚有差距。公开内容需不断深化,公开形式需更加优化,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预决算、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
四、下步工作措施
2016年,我们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推进财政预算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受理,依法答复,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措施。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加快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型平台建设,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重点推进公开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
三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通过加大检查频次、扩大抽查检查覆盖面等方式,强化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结果运用,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
本报告全文在“盐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http://www.scyanbian.gov.cn/index.shtml)公布,并报送盐边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新建路18号;邮编:617100;联系电话:0812-8653121。
附件:1.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盐边县人民政府
附表1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27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27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篇 |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3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1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3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3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个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66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8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8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3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621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0812—8655970
填报日期:2016年2月19日
附表2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分项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同一条信息只能在以下8项中选择1项,不重复计算) |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应等于以下8项数据之和) |
条 |
8270 |
||
(一)概况信息数 |
条 |
4 |
||
(二)计划总结信息数 |
条 |
6 |
||
(三)规范性文件信息数(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 |
条 |
12 |
||
(四)工作动态信息数 |
条 |
2778 |
||
(五)人事信息数 |
条 |
14 |
||
(六)财政信息数 |
条 |
217 |
||
(七)行政执法信息数 |
条 |
4841 |
||
(八)其他信息数 |
条 |
398 |
||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
(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
||||
财政预 算公开 |
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本年度预算 |
|
是 |
|
公开本年度预算县(市、区)个数 ▲ |
个 |
|
||
公开本年度预算市级部门个数 ▲ |
个 |
|
||
财政决 算公开 |
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上年度决算 |
|
是 |
|
公开上年度决算县(市、区)个数 ▲ |
个 |
|
||
公开上年度决算市级部门个数 ▲ |
个 |
|
||
“三公” 经费公开 |
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 |
|
是 |
|
公开“三公”经费县(市、区)个数 ▲ |
个 |
|
||
公开“三公”经费市级部门个数 ▲ |
个 |
|
||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数 |
条 |
122 |
||
(二)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情况 |
||||
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
|
是 |
||
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县(市、区)个数 |
个 |
|
||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数 |
条 |
128 |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数 |
条 |
4713 |
||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数 |
条 |
3 |
||
土地供应信息公开数 |
条 |
56 |
||
土地征收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书 |
条 |
0 |
||
(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公开数 |
条 |
6 |
||
项目基本信息公开数 |
条 |
6 |
||
项目实施信息公开数 |
条 |
6 |
||
(五)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
||||
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数 |
条 |
12 |
||
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数 |
条 |
102 |
||
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数 |
条 |
372 |
||
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数 |
条 |
59 |
||
(六)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情况 |
|
|
||
国有企业财务、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等信息公开数 |
条 |
21 |
||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信息公开数 |
条 |
4 |
||
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
(七)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 |
||||
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条数 |
条 |
68 |
||
是否发布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 |
条 |
1 |
||
环境执法检查信息公开数 |
条 |
7 |
||
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整改信息公开数 |
条 |
7 |
||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数 |
条 |
2 |
||
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
(八)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 |
||||
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公开数 |
条 |
51 |
||
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信息公开数 |
条 |
27 |
||
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抽验信息公开数 |
条 |
2 |
||
专项行动信息公开数 |
条 |
14 |
||
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
(九)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情况 |
||||
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数 |
条 |
76 |
||
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数 |
条 |
14 |
||
(十)其他重点领域 |
条 |
183 |
||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数 |
条 |
109 |
||
就业信息公开数 |
条 |
65 |
||
财政审计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
科技管理还吸纳灌木经费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
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数 |
条 |
9 |
||
信用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同一条信息只能在以下5项中选择1项,不重复计算) |
||||
收到申请数 (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应等于以下5项数据之和) |
件 |
0 |
||
(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类信息申请数 |
件 |
0 |
||
(二)财政资金类信息申请数 |
件 |
0 |
||
(三)行政执法类信息申请数 |
件 |
0 |
||
(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类信息申请数 |
件 |
0 |
||
(五)其他信息申请数 |
件 |
0 |
||
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
||||
政务微博 |
本级(本部门)开设政务微博数 |
个 |
1 |
|
已开设政务微博的县(市、区)个数 ▲ |
个 |
|
||
市级部门开设政务微博数 ▲ |
个 |
|
||
政务微信 |
本级(本部门)开设政务微信数 |
个 |
1 |
|
已开设政务微信的县(市、区)个数 ▲ |
个 |
|
||
市级部门开设政务微信数 ▲ |
个 |
|
||
政务服务 中心 |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
个 |
2 |
|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数 |
人 |
125 |
||
档案馆 |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
个 |
1 |
|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数 |
人 |
1240 |
||
图书馆 |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
个 |
2 |
|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数 |
人 |
12050 |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0812—8655970
填报日期:2016年2月19日
填表说明:
1.表格中统计时间从
2.表格中填写“是、否”的统计项,若情况为是,请填写“是”;若情况为否,请填写“否”。
3.标注“▲”的指标,县(区)、市级部门不填写。
4.县(区)统计数据应涵盖县(区)部门信息。
5.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中的指标解释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5〕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