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盐边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1-12     来源:盐边县林业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扎实推进信息公开,持续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拓展信息公开内涵外延,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深化,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共计撰写党建信息34期、政务信息107期、时评文章25篇、网评文章2篇,在盐边公众信息网等网站上传政务信息、工作动态94篇。同时,及时报送了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信息;完成了中央、省、市委党报党刊征订工作,并积极抓好党务政务公开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成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文本的更新,做好信息公开前逐级审查,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不断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盐边府办函〔2022〕37号)文件要求,我局严格落实填录入人员初审、股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发的“三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上网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及时。

  (四)平台建设。及时更新优化上级要求设置的栏目,及时更新平台信息。

  (五)监督保障。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对于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县政府办沟通协调和汇报。为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我局坚持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高度重视对违反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行为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信息编撰积极性有待提高,目前我局呈现出重工作轻宣传的趋势,工作做得多但对外宣传少,不能真实体现林业工作特点。

  2.信息质量偏低,部分信息仅仅反映了事件本身,缺乏数据、事实支撑,缺少文笔润色。

  3.信息编写、公开不够及时,个别公开信息与事件发生时间有时间差,信息公开面不够广泛,部分信息公开渠道单一。

  (二)改进措施。

  1.压紧压实责任。将信息任务下压到各股室、各局属企事业单位,明确每月信息量、信息质量,要求其开展工作后及时撰写相关信息,准确、实时地反映出我局开展工作的特点。

  2.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维护,坚持时效性原则,阶段性工作分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3.完善公开内容,扩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力度。向企业公开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林业问题等政府信息。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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