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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温泉彝族乡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12 来源:温泉彝族乡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8日至5月31日,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温泉彝族乡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5日,巡察组向温泉彝族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

  温泉彝族乡党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认领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党委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办、室、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温泉彝族乡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乡人大主席李军和乡党委副书记李兴波牵头整改日常工作,下设“整改办”于温泉彝族乡综合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并明确了每个成员整改责任,确定了牵头科室和具体工作负责人,加强全乡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情况上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责任落实方面

  按照盐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温泉彝族乡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专题研究,制定《中共盐边县温泉彝族乡委员会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每个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班子成员、各办、室、所的整改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到人,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方面

  温泉彝族乡党委书记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整改落实,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和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坚持问题导向,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跟进整改情况,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反思巡察反馈问题,剖析问题原因,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强化整改举措,推动解决问题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力、改进工作作风、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

  (四)监督检查方面

  温泉彝族乡党委以“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的工作态势,不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工作落实进度,针对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建立共性问题台账、意见建议台账、自查问题台账,全面推进整改,确保全覆盖、无遗漏、零死角,目前已修改完善制度4个,新制定制度6个。乡纪委加强整改工作日常监督,将整改情况纳入日常工作重要内容,切实增强整改的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7月以来累计召开6次党委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表开展学习,7月以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本乡实际安排落实措施,提升学习质量。持续加强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以制度促落实,以检查促完成。二是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不及时的问题。及时通过党委会、职工例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把握指示批示精神丰富内涵、实践要求。7月以来累计召开6次党委会,及时跟进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最新讲话要求和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温泉彝族乡实际研究贯彻措施,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的时效性、针对性。

  2.针对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严格落实乡、村两级林长及巡山护林员责任,定期通过职工例会督促各级林长开展巡护,做好森林草原资源保护,7月以来各级林长累计开展巡护60次,已发生的案件完成了林业恢复处理;督促道角村后元组原采砂点复绿,已将攀爬植物栽种至采砂点,开展了植被修复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管机制,持续做好复绿工作监督。二是关于农村环境治理整治不到位的问题。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宣传及整治工作,7月以来乡村两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河206次,组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对辖区内公路沿线、河道开展垃圾清理,已组织各村开展集中清扫25次,并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长期坚持做好垃圾清理,提升全乡居民环境保护意识。三是关于巩固禁毒工作成果还有短板的问题。已对禁毒社工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并提高智管系统九率完成率,同时摸清吸毒史人员底数,每月开展了一次回访工作,同时完善禁毒工作资料,确保完成今年禁毒任务,提升禁毒工作考核排名。

  3.针对巡察反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落实党委议事规则不到位,党委会召开不及时的问题。修改完善了《温泉彝族乡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7月以来,严格落实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的议事规则要求,截至11月共计召开了6次党委会,会前由综合办公室收集会议议题,会中严格落实党委议事程序,会后及时印发会议纪要,不断规范党委会流程。二是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明晰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会议制度区别,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记录议事决策讨论过程。三是关于党委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不力的问题。8月22日第11次党委会研究明确,由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和党委副书记兼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分管联系工会、共青团及妇联工作,并在党委会上专题研究工会、共青团及妇联等工作。

  4.针对巡察反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11月29日专题学习《中共盐边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乡(镇)党委、县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盐边委办〔2016〕81号)》文件,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行动上,按照实际制定《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书记、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于7月10日、11月29日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并已如实记录好会议记录。二是关于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走形式的问题。已通过2024年第11次、第13次、第14次、第15次党委会组织学习关于党建、党风廉政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2次。三是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针对党员开展了廉洁教育,用“身边事、身边人”开展警示教育,通过2024年8月5日、10月28日等的职工例会、微信群等方式通报违规违纪违法案例,加强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工作,达到了“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四是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差距的问题。2024年第11次、第14次党委会,研究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优化调整,强化乡纪委履行监督作用,纪检监察“探头”作用和监督质效。

  5.针对巡察反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盐边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按规定开支公务接待费,确保接待审批单、接待公函、菜单等要素齐全,完善接待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修改完善《温泉彝族乡公务用车及租车管理制度》,已建立台账并详细记录,记录用车和维修审批、加油,做到按照规定管理和用车。三是关于租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台账、租车登记台账制度,明确车辆管理负责人,租车前做好合同签订、费用核算、车辆保险查看等相关事项,报销时严格审核用车发票、租车明细表等资料,严格报账程序,按照实际情况完成规范租车用车工作。

  6.针对巡察反馈“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对基层党组织管理指导不够的问题。已明确由党委副书记兼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牵头,组织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成立专班,对各村党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指导2次,做到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二是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扎实和“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已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5次,各支部严格按照党章要求每月组织召开支委会议,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开展党员大会、党课宣讲,落实组织生活会召开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30人次,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并做好党员意见建议收集工作。三是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和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乡党建办公室严格按照入党程序,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转正等相关程序进行严格把关,并到五个行政村对党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按照要求开展党员资料审核,规范党员档案,杜绝“低简随”入党。

  7.针对巡察反馈“履职尽责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落实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已建立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制度,开展本年第二、第三季度的食品安全现场检查指导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并明确食品安全资料由食安办工作人员管理,做好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是关于交通安全隐患处置不及时的问题。7月以来已开展2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安排各村劝导员上路开展交通劝导工作,7月以来累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15次,乡党委会听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4次,各村完成累计隐患排查整治6次。三是关于便民服务工作不扎实的问题。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政府官网的维护,已将内设机构的联系方式,领导分工、机构概况等信息及时更新。四是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不规范的问题。落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宅基地申请审批,已将野麻地村、热水塘村4户农户及2021年度农村宅基地批准书(006、007号)相关资料完善,并整理归档,进一步做好宅基地审批工作,并按照要求完善申请表、审批表等内容,严格落实“三到场”制度。

  8.针对巡察反馈“执行财务制度规定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支出附件不完整的问题。已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制度,规范使用原始资料和票据报账,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把关,细化落实账务报销审核、审批签字等流程,对财务手续不齐备,票据不真实的严禁列支,实现日常财务工作真实、及时、有效。二是关于擅自扩大支出范围的问题。已及时督促野麻地村村民委员会归还林业处罚金,同时,严肃财经纪律,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三是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收回的问题。针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收回”的问题,已联系未归还信贷的农户,到户发放贷款催收单,督促按期归还产业小额信贷。四是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已做好我乡便民服务中心、纪委谈话室及行政综合楼采购的物品列入固定资产台账,规范管理,及时完成计提折旧和账务处理。五是关于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不及时的问题。2017年资源型城市一次性财政资金和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已用于支付四呷左村道路垮方修建堡坎抢险工程,目前资金已支付完成;热水塘村2017年资源型城市一次性财政资金已用于支付热水塘村堰沟清理费,资金已经全部支付完成。六是关于产业扶持基金催收力度不够的问题。详细列明村集体经济未收回的农户资料及产业扶贫基金借款明细,划分到各村两委及包村工作组,落实到人,结合农户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催收。

  9.针对巡察反馈“集体经济发展措施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集体经济发展措施不力的问题。一是对各村集体经济发展开展指导,理清思路,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积极谋划产业发展思路,提升集体经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和预期效益;二是对已建设好的道角村养猪场与中草药云木香产业园、热水塘村农产品加工集散中心、四呷左村养牛场与炼油坊等村集体经济的运营指导,培养多类型致富带头人,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优势,提高集体经济收益;三是加快野麻地村中草药种植基地建设进度,增加白及、黄精、重楼、续断等中草药种植种类,切实提高抗市场风险能力;热水塘村野趣温泉开发项目正在进行建设,已与县级部门沟通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研究建成后经营模式,充分发挥联动作用,切实提高特色农产品销售,增加群众收入;那片村临时烟站建设已完成,并对接了县烟草公司,签订长期稳定租赁合同,确保村集体经济稳健发展。

  10.针对巡察反馈“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项目合同签订不严谨的问题。组织项目办工作人员开展了学习培训,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完善合同的签订和审查工作,加强了对建设项目合同签订的专业审查和管理,促进合同规范签订,邀请法律顾问把关,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关于项目实施程序倒置,存在先开工后签合同情况的问题。已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优化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程序、工程项目实施程序。三是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不力的问题。加大项目资金管理力度,明确由财政所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共同管理项目资金,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依程序进行拨付。

  11.针对巡察反馈“力戒形式主义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会前学法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完善年度学习计划,7月以来召开6次党委会,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会前学法内容,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二是关于党委议事规则流于形式的问题。组织班子成员个人加强党委议事规则学习,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务必清楚掌握党委议事规则,了解党委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党委议事规则。三是关于文风不实,文件制定不规范的问题。落实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已建立文稿审签制度,组织开展2次乡机关职工夜校集中学习,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制发文件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改进文风。四是关于年度考核走形式的问题。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规范考核工作,从严审核把关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杜绝考核流于形式。五是关于会风不实的问题。组织开展2次乡机关职工夜校集中学习,强化年轻干部职工对办文办会业务能力的培训,落实专人记录党委会记录,做到规范严谨,真实反映会议情况。

  12.针对巡察反馈“推动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推动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切实做好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行动上,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界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操作流程,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明确项目负责人员,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审核实施,杜绝重复整改、反复整改的问题。二是已收回垫支公用经费,剩余款项已督促野麻地村村民委员会及时归还林业处罚金,现因野麻地村民委员会财政困难,无林业处罚相关专项资金,无法缴清罚款,待有相关资金收入时及时归还罚款。三是落实由财政所负责催收工作,通过入户调查,两户农户目前生活依旧困难,无法还清借款,已积极动员两户农户外出务工及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及时偿还小额信贷及银行扶贫贷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2-3896455;邮政地址:攀枝花市盐边县温泉彝族乡热水塘村热水塘组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