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跟进新村建设,大力推动“四好”创建
发布时间:2017-08-28 来源:盐边县农业农村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按照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安排,6月5日-13日,盐边县委农工委组织人员赴16个乡(镇)检查、指导“四好村”创建工作,与项目实施乡(镇)签订《盐边县2017年幸福美丽新村(扶贫新村)建设项目责任书》并督查项目实施进度。
各乡(镇)均已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四好村”创建,其中国胜乡、红果乡、益民乡实行干部包村责任制,将“四好村”创建任务落实到班子成员,有力推动创建工作;部分乡(镇)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各类活动促进村民“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其中益民乡在完成总实施方案的同时制定本乡内“四好村”创建示范样板村方案,并通过开展多样文体活动、制作广告牌等充分发挥示范村引领作用,带动全乡创建工作。针对各乡镇创建情况,督察组提出以下几点要求:1.压实创建工作责任,认真落实“百日攻坚”计划。各乡(镇)要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到“四个有”:有机构、有方案、有计划、有载体。认真组织研究制定辖区内“四好村”创建工作方案,按照“示范引领,样板指引”的要求,在精心打造至少一个“四好村”创建样板村的基础上,迅速在辖区内全域全面推进 “四好村”创建工作。按照“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因村制宜,因户选题”,找好载体和抓手,并在乡、村两级制定1~2幅宣传标语,迅速掀起“四好村”创建高潮和宣传热潮。2.坚持两个导向,盯紧看牢否决事项。要坚持问题导向、任务导向,乡(镇)要认真研究落实控制否决事项发生的铁腕措施和刚性办法,切实杜绝在“四好村”创建工作中“一票否决”事项的发生产生、反弹反复,坚决落实“任务不能减,标准不能降,条件不能讲”的工作要求。3.严格创建时间节点,确保验收达标成功率。各乡(镇)要对照年初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创建目标任务,结合上报备案的年度“四好村”创建名单,深入解读省、市、县“四好村”标准和县级验收办法,严格执行“9月县级,11月市级,12月省级”验收节点,于8月25日前将县级申报表报至县创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