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组织学习《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
发布时间:2023-12-14 来源:县发改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培育干部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意识,营造诚信氛围,11月21日下午县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罗伟组织全局职工组织开展《条例》学习活动。
会上学习了《条例》内容。内容分为总则、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社会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障、信用服务业规范与发展、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六十六条。重点学习了总则、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应用等部分。
会上强调:盐信联办做好牵头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引导部门成员单位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和政务失信记录制度,提升政府公信力,盐信联办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同时盐信联办积极采取媒体、宣传册、横幅、宣传栏、挂网等多种举措,广泛宣传《条例》和社会信用知识,努力形成全县上下学习宣传《条例》的热烈氛围,力争取得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效果。
通过此次学习,县发展改革局形成“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宣传氛围,提高全局职工的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