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第四期)
发布时间:2023-07-05 来源: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当事人名称 |
经营者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 机关名称 |
1 |
盐市监处罚〔2023〕141号 |
陈玉清 |
陈玉清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辣椒 |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 |
1.对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辣椒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0元; 2.对未履行进货查验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
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盐市监处罚〔2023〕143号 |
盐边县丞荣水产品店 |
谢开红 |
经营兽药残留超过国家标准限量的鲫鱼 |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 |
1.对经营兽药残留超过国家标准限量的鲫鱼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35元。 |
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盐市监处罚〔2023〕144号 |
盐边县永兴镇鸿城聚农庄 |
文学华 |
经营标签标识不全的牛肉干、桑葚干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 |
1.对当事人销售无标签标识牛肉干、桑椹干的违法行为处罚款500元; 2.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 |
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